W3.为什么亚当的罪与我们有关?
大家平安,我们今天又来问一个“为什么”。
上一篇内容,我们讲了“再次数点百姓”,再次的数点百姓中,从前所数的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人,只剩下了迦勒和约书亚仍然活着,得以进入那应许之地。这样看,在成年的男人中,进入应许之地的比例是2:603548,这个比例是相当的低了。但还好,在妇人和孩子中,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,他们能够跟随着约书亚进入那应许之地。
妇人孩子,这在普遍的观念里是弱小的存在,甚至,数数的时候都不算人数的。但就是这样的被人无视的弱小的存在,耶和华要带领他们进入那些强大的男人都进入不了的应许之地。神要让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无法自夸。
强大的男人,因为被弃绝得不到神的应许之地而羞愧,弱小的妇人孩子,他们如此弱小,有什么资格可自夸呢。没有人能在神面前自夸。如果有人能在神面前自夸,那神就要和其争战了,直到,其不能在神面前自夸。神要得胜。
神的国度中,我们的身份,是新妇,或者是儿子,无论怎样,我们的身份与成年的男性是无关的,成年的男性有两个角色,一个是新郎,一个是父亲,这两个角色,都是神的。在天国之中,我们的角色,是基督的新妇,是父神的儿子,无论怎样,都是妇人和孩子的角色。
不想当妇人和孩子的,那就是想当神的。因为,人的角色,就是妇人和孩子的角色,是软弱的,弱小的,需要依靠着神的角色。在天国中,我们是基督的新妇,我们又是神的儿子。我们是妇人,我们是孩子。我们依靠着耶稣我们的新郎,我们仰望着耶和华我们的天父。
说到父亲,耶稣明确的告诉我们,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,因为只有一位父,就是神。父的角色,是神。
马太福音 23-9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,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,就是在天上的父;
父的角色是神,或者说,神的角色,是父。我们在“家人,仇敌,离开,与爱”那一篇中,讲到耶稣要我们恨家人,是说,这是因为神的嫉妒,神要我们单单与他亲密,而不是我们的家人。然而当我们看到神的角色是父的时候,或许能再找到另一个原因,或者说,同一个原因的另一个表达,就是:神是嫉妒的,而父的角色,是另一个神。神决不容许我们有另一个神。神是嫉妒的。
在我准备回国的时候,有个牧师给了我一些礼物让我带回去给父母。我说不用,没必要,不给也没关系的。他就责问我说,谁没关系?我说,我没关系。然后他就很不满的教训我了,侍奉父母要像侍奉神一样他说。
侍奉父母要像侍奉神一样,这句话让我惊悟了,原来,父母的角色,是与神冲突的。这也让我明白了牧师的家庭关系如此糟糕的根本原因:以别神代替耶和华。
诗篇 16-4 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(或作“送礼物给别神的”),他们的愁苦必加增;
牧师的家庭是很愁苦的,正如我的家庭也是相当的愁苦的。我以为这是父母想要控制我的原因,但牧师的话,让我明白了,这愁苦的根本原因,是因为,父母的角色,与神冲突,是天然的另一位神。就算这家庭是侍奉耶和华的,但,在耶和华之外,还有一个和耶和华同等的别神,这是我们愁苦的根本原因。
父母的角色,是天然的另一位神,能取代耶和华的位置的,我们一切的愁苦,来源于此。
今天我们的“为什么”,是在问,“为什么亚当的罪与我们有关”。其实我一开始想问的问题是,“为什么父母的罪会遗传给儿女”,但这问题向上推的话,最终还是会推到亚当那里,于是干脆就以亚当为标题吧。亚当是我们所有人的肉体的父亲。
关于这个问题,我听过的一个答案为了解释耶稣的没有原罪,就把原罪归结到男性的DNA上。但,罪绝不可能存在于物质之上,因为罪是关于我们的心灵的。耶稣说到罪,说,动淫念就等于犯奸淫,这与物质完全没有关系,是我们的心灵世界的事情。罪,是关于我们的灵的,也就是,关于我们的话,关于我们的思想。
在这里,我想贴出一段关于父母与儿女的愁苦的问题,我们已经看到了,父母的角色,是天然的另一位神,是天然的,可以取代耶和华的另一位神,因此,人的家庭,是天然的,必然愁苦的。
有这样的一个问题,是在提问说:你觉得自杀的孩子对得住他们的家长吗? 有很多自杀的孩子,他们选择了自杀,这让父母很伤心,就有人这样的提问。然而我们都能知道,父母,其实正是孩子自杀的最主要原因,甚至可以说是,唯一的原因。父母原罪论,无论何时,都是成立的,因为,他们已经成年,不是幼小的孩子了。孩子不可能杀掉父母,父母却能很容易的杀掉孩子,因为,孩子是幼小的。自杀的孩子,从本质上来说,都是被其父母所杀。他们自杀的基因是父母给的,他们自杀的环境是父母创造的,无论是找孩子自身的原因,还是找孩子自身之外的原因,我们都只能找到其父母那里。
在这个问题下,有一个人引用了一些案例作为回答,说:面对要自杀的孩子,最最不能提的就是其父母。不提的话,可能自杀的有些犹豫,但一提到其父母,就自杀的干脆利落了。因为,父母就是他们自杀的原因,或者说,父母就是杀害他们的原因。
在他提到的案例中,说到:大约有一半的自杀者,一听到”你要想想你父母啊,你死了,他们怎么办?”,或者类似这样的话,反而坚定了他们自杀的决心。本来要跳楼的,一听这句话,唰的一下就跳下去了;本来要跳河的,一听这句话,扑通一下就跳下去了;一边烧炭一边给别人打电话告别的,一听这句话,啪一下就挂了电话……
儿女自杀的原因,我们就算从儿女自己身上找,也只能找到其父母那里。儿女如果天生就坏,那肯定是父母的责任,因为儿女的基因来自于父母,这说明父母的基因太坏了。儿女如果后天变坏,那也肯定是父母的责任,因为让其变坏的环境是父母给予的。无论怎样,我们找罪的源头,都只能找到父母那里。儿女自杀之罪,是父母之罪。
可是,父母的罪又是从哪里来的呢?我们继续找罪的源头,我们只能找到父母的父母那里。然而,父母的父母,他们的罪又是从哪里来的呢?我们也是只能找到父母的父母的父母那里。这样找下去,我们就找到了圣经里,保罗告诉我们,罪,是从一人来的,就是我们所有人的那个父母,亚当和夏娃。因着二人成为一体,我们也可以说是,亚当。
罗马书 5-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罪从亚当进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儿女的死,是因为儿女的罪,但这罪的源头,我们向上追溯,却只能追溯到其父母。继续向上追溯,我们最终,追溯到了亚当。我们所有的罪,从他而来。
亚当的罪如何影响到我们,这太久远了,我们与亚当离的太远,看不太清。但我们能看清父母的罪是如何影响到儿女的,这离我们比较近,我们能看得清清楚楚。
自杀的孩子,他的父母是其自杀之罪的源头,这是我们已经论证过的了,无论是从孩子自身找原因,还是从孩子的环境找原因,都只能找到其父母那里。孩子的自杀之罪,源于父母的罪。父母有什么罪呢?亚当有什么罪呢?夏娃有什么罪呢?违背神的话语之罪。
经上说,只有一位神,不可拜别神。然而,正如我们已经论证过的一样,父母,天然的就是另一位神的角色。这就是原罪。父母,即原罪。父母的原罪又是从哪里来的呢?父母的父母那里。最终,我们的原罪,又追溯到了亚当那里。亚当,就是原罪。
然而,他们的原罪,凭什么能影响到儿女呢?罪是关于灵的,罪的传播,不是因着物质,而是,因为灵。什么是灵呢?人的话语。父母的话语,父母的灵,把原罪传染给了孩子。正如亚当夏娃,把原罪传给他的儿女一样。
创世记 4-5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。该隐就大大的发怒,变了脸色。
说到杀人的该隐,是让我非常有感触的,因为,我的性格就是和该隐一模一样。我们与父母相关,从父母那里接受到原罪的污染,我们就有了原罪,我们也成为了原罪,或者是杀人,或者是自杀,或者是别的原因死掉,不管怎样,我们的罪恶,使得我们死亡。罪的工价,就是死。
我的性格和该隐是一模一样的,也因此,即使圣经没有记录太多关于夏娃的记录,我也能在生活中看到夏娃的一举一动。这个女人,他想要掌控一切,想要掌控他的男人,也想要掌控他的孩子。夏娃的儿子该隐的罪的根源没有提到,但夏娃的丈夫亚当的罪的根源却明确的告诉了我们:他听从妻子的,不听从上帝的。
创世记 3-17 又对亚当说:“你既听从妻子的话,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,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。你必终身劳苦,才能从地里得吃的。
女人是一开始就想当神的,像神一样,这是能非常有效的诱惑到女人的话。女人,是想当女神的。而亚当,在女神和耶和华神之间,听从了女神的话,选择了在耶和华之外的别神。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,他的愁苦必加增。亚当的愁苦,极大的加增了,他必终身劳苦,才能从地里得吃的。
夏娃对亚当的控制,满足了他当神的幻想。他真的当了亚当的神,甚至,超越了亚当的耶和华神,耶和华神说的话都没有他这个女神说的话好使。这样看来,蛇好像没有欺骗夏娃,夏娃确实,像神一样,甚至,超越了神。
这个假神,掌控他的男人,也掌控他的孩子。该隐,得,他得了一个男子,他,得,是他的男子。是他的。这个可恶的女神,把神的男子,占为了己有,抢夺了神的男子。
该隐的愤怒,变了脸色的愤怒,是我所非常熟悉的。我所见到的那个假神,那个试图取代,不对,试图超越耶和华的女神,就是这样的性格,一旦有什么不合他的心意,他就愤怒,以致变了脸色。这结果是什么呢?我也成了这样的人。当有什么事情不合我的心意的时候,我也就发怒,变了脸色。变了脸色的发怒,甚至我都能感觉到我的脸开始了扭曲,扭曲成为杀人的恶魔。
父母的原罪就是这样的影响到了儿女。父母的灵,父母的话语,父母的思想,父母的气息,传递给了儿女。本来我是受害者的,但慢慢的,我成了加害我的那人的样子。夏娃的原罪,是当偶像,亚当的原罪,是拜偶像。偶像,和其崇拜者,都是有罪的。他们触犯了耶和华的荣耀,独一的神。耶和华才是独一的神。
本来我是受父母的原罪所害的,他们一个想当偶像,一个想拜偶像,他们都不把耶和华神当成独一的神。慢慢的,我也变得,既想当偶像,又想拜偶像。慢慢的,我成了自己的偶像,又是自己这个偶像的崇拜者。我开始了自我的崇拜。我,成为了一个自我崇拜的神。凡是不合我心意的,即使对方是耶和华,我也要大大的发怒,以至于变了脸色。可怕的原罪,污染和他相关的每一个儿女。
创世记 4-5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。该隐就大大的发怒,变了脸色。
耶和华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,该隐就大大的发怒,变了脸色。这实在是让我非常熟悉的场景,不合自己的心意,就大大的发怒,变了脸色。
该隐没有选择杀自己,而是选择了杀别人。不管怎样,他是要杀人的。如果有足够的力量的话,每一个因为父母而自杀的孩子,如果他们不自杀,他们就会杀别人。他们因为父母而自杀,也总比因为父母而杀别人要好一些。不得不说,这也算是人的罪恶之中的神的好意了吧。
我就像是该隐一样的性格,从父母那里继承了当偶像和拜偶像的原罪,我又当偶像,又拜偶像,我成了一个自我崇拜者,成了一个自我崇拜的神,崇拜着自己这偶像,甚至,超越了耶和华神。耶和华不合我的心意,我都要发怒,变了脸色。正像,该隐一样。
但感谢神的是,我没有自杀,也没有杀别人。然而可惜的是,按着耶稣的话来说,我已经杀过了自己,也杀过了别人。心里动过这样的意念,就等于干过这样的事情。我确实的,杀过了自己,也杀过了别人。我想,我们每一个人,都杀过了自己,也杀过了别人。因为,我们都在父母的原罪里。或者说,在亚当的原罪里,与他的原罪有份。
约翰福音 2-4 耶稣说:“母亲(原文作“妇人”),我与你有什么相干?我的时候还没有到。”
耶稣对生养他的母亲马利亚说,妇人,我与你有什么相干?耶稣和他的父母,完全无关。耶稣与他的父母的原罪,无份。除了耶稣,谁能这样说呢?除了神的独生子,谁能在小孩子的时候就否认掉地上的父呢?谁能从小就不拜偶像呢?只有耶稣。父母是天然的另一位神,但耶稣,拒绝了拜他们,耶稣只敬拜独一的真神。
路加福音 2-49 耶稣说:“为什么找我呢?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(或作“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吗”)?”
耶稣从小就有的奇特,让我们不得不惊讶,他竟然从小的时候,就知道了谁才是父,就知道了谁才是神。父母是天然的神的角色,而儿女,很自然的,因为幼小,理所当然的把父母当成神来依靠。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,他的愁苦必加增。我们的愁苦,就在于,依靠了一个假神。他根本就不是神,也不配当神,却占据着神位,以神的角色来影响着我们,使我们成为偶像,或者成为拜偶像的人。
偶像,和其崇拜者,都得被打碎。这是我们自杀或者杀人的根本原因。我们若成为了偶像,我们就要杀人,因为总有些人他们不拜我们,甚至,耶和华不拜我们,我们也得大大的发怒,杀不到耶和华,就去杀他喜悦的儿女。而我们成为了拜偶像的人,也得死。拜偶像的人,终将因为偶像的不可依靠而人生绝望,自我了结。
我在自己的原生家庭中,有一个把我当偶像的母亲,就像夏娃的该隐一样,得,他得的。我的名字叫“恩典”,和该隐的“得”的意思差不多,非常好的名字,耶和华使我得了恩典,耶和华使我得了男子。非常好的名字。但这名字,好像是多么的敬畏神一样,其一切的中心,却是他自己。
这个把我当偶像的母亲,也是一个把自己当神的女人,他要掌控自己的男人,同时,他也要掌控自己的孩子。总之,一切都要听他的,耶和华的话也不好使,就得听他的。他就是神,不对,他超越了神,他是至高的神。
因着这个把我当偶像来崇拜,又把自己当偶像要求我来崇拜的女人,又因着那个顺从着女神的男人,我接受到的灵,就是偶像崇拜的灵。最终,我变成了一个又当偶像,又当拜偶像的人。我就算离开了他们,我仍然如此,当着自己的偶像,又崇拜着自己这个偶像。我成了另一个该隐,一个,极其容易发怒,变了脸色的该隐。
在我作过的梦中,非常多的梦,是关于自己杀人的。我在梦中经常杀人。甚至有时候,能愤怒到把自己气的醒过来。我极其易怒,经常杀人,正是该隐。
该隐被驱逐了,被神从夏娃的身边驱逐了,谁能说,这不是耶和华对他的拯救呢。以眼还牙,以牙还牙,耶和华却没有让他还掉亚伯的性命,只是把他驱逐了。耶和华岂是在惩罚他呢,耶和华更是要拯救他。离开了亚当和夏娃的该隐,漂流在地上,无所依靠,他才能慢慢的觉悟到,到底谁才是神。
创世记 4-10 耶和华说:“你作了什么事呢?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。
创世记 4-11 地开了口,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。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。
创世记 4-12 你种地,地不再给你效力,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。”
创世记 4-13 该隐对耶和华说:“我的刑罚太重,过于我所能当的。
创世记 4-14 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,以致不见你面。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,凡遇见我的必杀我。”
创世记 4-15 耶和华对他说:“凡杀该隐的,必遭报七倍。”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,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。
耶和华驱逐了该隐,甚至可以说是保护了该隐。耶和华是想要拯救该隐,让他游离飘荡在地上,只能依靠着耶和华的记号来活着。正如他所告诉我们的,他所愿意的,不是罪人死亡,而是,罪人悔改。他对该隐也是如此,他愿意的,不是该隐死亡,却是该隐悔改。因此,他驱逐了该隐,把他从拜偶像的人中间驱逐了。亚当和夏娃,一个是拜偶像过于耶和华的,一个是当偶像超越耶和华的,他们都要悔改,因痛苦而悔改。
但可惜的是,该隐最终还是拒绝了神的悔改的惩罚。该隐还是选择了定居,不愿意流离飘荡。流离飘荡是神对他的拯救啊,正像耶和华让亚伯拉罕离开拜偶像之家,让他在地上漂流一样,这是神对他的命令,也是神对他的拯救。亚伯拉罕顺服了神,一生漂流在这地上,无所依靠,只能仰望耶和华神。拜偶像之家出来的人,却能信仰独一的神,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一个把自己当偶像,又拜着自己这偶像的人,如何能够转而相信独一的神呢?唯一的原因,是因为,他的流离飘荡,居无定所。在这其中,他认识到了,自己,真的不是神。自己完全无法依靠,毫无能力。在这其中,他也认识到了,没有任何人是神,他们都是不可依靠的,他们都不是神。唯一可以依靠的,唯一是神的,只有耶和华。阿们。
流离飘荡,居无定所,这也正是耶稣向我们所要的。他要我们离开家,撇下家,单单的跟随他,到处去流浪。他要我们离开的,是一个他嫉妒的情敌之家,也是一个他恨恶的偶像之家。我们的家,有另一个父,有另一位神。一个假神,完全不可依靠的假神。
无论是被当成偶像,还是去拜偶像,都是我们的罪。亚当的罪,与我们的关系,正是在此。他的罪的传递,不是因为物质,却是因为灵,因为,其口中的话语,其心中的思想。无论是当偶像,传达那虚妄的让人绝望的灵,还是当拜偶像的,依靠那不可依靠的偶像,这都是罪。父母向儿女的罪的传递,就是通过这样的偶像崇拜的仪式,一代又一代,传递了下来。
在这其中,又生出许多别的偶像崇拜出来。一罪,生万罪。一种偶像崇拜,慢慢的,生出了各种各样的偶像崇拜。从以父母为偶像,到以自己为偶像,再到以房子,以牲畜,以乐器,以武器为偶像,该隐的偶像崇拜,继承于亚当和夏娃,却更加的发扬光大。
神的拯救,在于他让我们的离开父家,流离飘荡。这是他向该隐所命令的,这也是他向亚伯拉罕所命令的,这更是他向我们每一个人所命令的。父家的罪恶,与我们息息相关,我们谁能像耶稣一样对着父母说,我与你有什么相干?更何况,他甚至,不称呼他们为父母,因为,只有一位父,就是,独一的神。他对马利亚的称呼不是母亲,他对约瑟的称呼也绝不可能是父亲。就算在偶像崇拜的文化之中,他也绝不拜偶像,他只敬拜神。他绝不沾染父母的原罪,那从亚当夏娃而来的偶像与其崇拜者之罪。
我们谁能不沾染父母的原罪?我们必然要被其影响。我们谁能像耶稣一样与父母无关呢?我们谁能像耶稣一样从小的时候就只敬拜独一的父呢?我们都是被父母的原罪所影响的人,正像父母被他们父母的原罪所影响一样。能拯救我们的,是耶和华的救恩。
路加福音 14-26 “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(“爱我胜过爱”原文作“恨”);
人到耶稣那里去,必须得要恨父母亲人,恨那些虚假的偶像。甚至,自己的生命也不例外。我们的生命也不是神,就算他再珍贵,他也不能成为我们的偶像。只有一位神,独一的父,万军之耶和华。他是我们独一的神。
路加福音 14-33 这样,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
撇下一切所有的,作他的门徒,这是我们的拯救。我们的一切所有,都可成为我们的偶像。一罪生万罪,从我们最初的父亲亚当而来的原罪,生出了这世上所有的罪恶。所有的罪恶,都是因他而来。
撇下一切所有的,一无所有,居无定所,流离飘荡,无可依靠,这是对我们的拯救。在这苦难之中,我们认识到自己的软弱,啊,原来我不是神。我不能让一切都合我的心意。就算不合我的心意,我也不能发怒。我不是神。在这苦难之中,我们也认识到他人的虚假,啊,原来他不是神。我依靠他,他就驱逐我,原来,他不可依靠,他不是神。在这苦难之中,所有的偶像,都被打碎。
一无所有的苦难,是神对我们的拯救。因为,一切所有,都已经被我们的父母的原罪污染。这罪,从亚当而来,污染了整个世界。一无所有,这一无所有的,是对那些偶像的一无所有。然而,虽然没有任何的偶像,我们却拥有了耶和华独一的神。我们的一无所有,我们的贫穷,在他看来,极其富足。
启示录 2-9 我知道你的患难,你的贫穷(你却是富足的),
我们的患难,我们的贫穷,他都知道。我们一无所有的贫穷,他都知道。但,他说,我们却是富足的。
我们一无所有,连一个可依靠的假神都没有,我们怎么是富足的呢?因为,我们拥有着独一的真神,万军之主。他是我们的真正的富足。
虽然世人有着许多的假神,互相依靠着,一堆假神彼此依靠,好像还真的能靠得住不会倒一样,但假神终究是假神。这些假神彼此依靠,确实不会轻易的倒下,但,一个地震,他们就全都要倒,并且,全都要碎。他们终究只是假神。
在真神面前,假神的富足,是极其的贫穷,假神的可靠,是极其的动摇。我们虽然一无所有,没有一个假神可以依靠,但我们有着独一的真神,万军之耶和华,我们就有了真正的富足,真正的依靠。唯一的真正的,是耶和华。他是唯一的真的。阿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