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48.罗得之义
引言:
大家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,就是耶和华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上一次我们讲了嫉妒的独裁者,我们的神,是一个独裁者,名为嫉妒的独裁者。也因此,不管他怎样,都会有很多人不同意他当王,因为,他要独裁我们。尤其是在现代社会,对这位神不满的人是非常的多,因为现代社会的文化,对独裁,对嫉妒,都是否定的,他们接受不了,觉得这是恶的。我们按照自己所看的判断善恶,甚至,能把神定为恶的。只是因为神和我们不一样。
人们对神的批评,不仅是批评这位神本身,包括他所说的话,他所选的人,这都是现代人批评的对象。今天我们要看的一个被现代人所批评的对象,就是罗得,在圣经中被记录为义人,但在世人的眼中,他好像怎么也不配称为义人,因为他所做的事情,在现代人看来,实在太可以批评了。在所多玛的众人要欺负天使的事件中,罗得要交出他的两个女儿任所多玛众人随意对待;在罗得上到山上的时候,和两个女儿生下了摩押和便亚米,也就是摩押人和亚扪人的始祖。这些事情在现代人的眼里都是可批评的,做了这些事情的罗得,却被圣经称为义人。因此,罗得,还有称罗得为义人的圣经,都是为人们所批评的。
这些批评圣经的人们,其实还让人挺喜欢的,因为,他们为了批评圣经,甚至下功夫去读圣经,去研究圣经到底记录了什么。这些人比那些口头上说是信神,但对神的话语一点也不感兴趣的人们有意思多了。很多口口声声说自己信的人,说起话来,都是道听途说的没意思的内容,他们对神的话语不感兴趣,无所事事,说三道四,实在是很没有意思。
那些批评圣经的人所说的话,也确实是基于圣经的事实,这就很值得我们思考了。因为,他们说的确实是事实。在罗得干出了那么多在我们看来非常恶劣的事情的情况下,圣经仍然称罗得为义人,罗得这个义人,到底义在哪里呢?
1.罗得之义
彼得后书 2-6 又判定所多玛、蛾摩拉,将二城倾覆,焚烧成灰,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。
彼得后书 2-7 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。
彼得后书 2-8 因为那义人住在他们中间,看见听见他们不法的事,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。
在以上所读的经文中,罗得被称为义人,相对应的,就是所多玛,蛾摩拉的人,被称为恶人。然后说,那义人住在他们中间,看见听见他们不法的事情,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。这里的不法的事情,到底是指着什么呢?罗得的义,又是指着什么呢?我们需要回到罗得离开所多玛的历史中,来看看,罗得之义,到底义在哪里。
创世纪 18-20 耶和华说:“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,声闻于我。
创世纪 18-21 我现在要下去,察看他们所行的,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吗?若是不然,我也必知道。”
创世纪 18-25 将义人与恶人同杀,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,这断不是你所行的。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?”
在耶和华差遣使者去所多玛的事件中,他的目的是要看看所多玛是不是真的罪恶甚重,就像声闻于他的那样。然后,在这个事件中,亚伯拉罕和耶和华有些对话,是关于要怎样对待义人和恶人的内容。亚伯拉罕相信耶和华是审判全地的主,相信他必行公义,这也就意味着,他不会将义人与恶人同杀,不会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。
耶和华也确实是这样,不将义人和恶人同杀,不将义人和恶人一样看待。在与亚伯拉罕的对话中,他保留所多玛的条件,降低到了有十个义人就可以的程度。
创世纪 18-32 亚伯拉罕说:“求主不要动怒,我再说这一次,假若在那里见有十个呢?”他说:“为这十个的缘故,我也不毁灭那城。”
为十个义人的缘故,耶和华甚至能保留整个所多玛。耶和华和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走了,两个使者就继续走向了所多玛,看看能不能遇见十个义人。然而,两个使者遇见了几个义人呢?在所多玛合城的人中,两个使者遇见了几个义人呢?
创世纪 19-1 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。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,看见他们,就起来迎接,脸伏于地下拜,
创世纪 19-2 说:“我主啊,请你们到仆人家里洗洗脚,住一夜,清早起来再走。”他们说:“不!我们要在街上过夜。”
创世纪 19-3 罗得切切地请他们,他们这才进去到他屋里。罗得为他们预备筵席,烤无酵饼,他们就吃了。
在这里,两个天使遇见了罗得,罗得就要接待他们,要把他们接到自己家里住一夜。两个天使想要在街上过夜,但罗得切切的请他们,于是就把他们请进了自己家里。罗得就为他们预备筵席,烤无酵饼,他们就吃了。
在这个时候,两个天使还没有见到所多玛的所有人。其实以前的城市也没有太多人,不像现在的超级国际大都市人非常多,以前的城市并没有太多人。作为参考,我们可以查看利未人的人数与城市,看看一个城市大概能有多少人。
民数记 26-62 利未人中,凡一个月以外被数的男丁,共有二万三千。他们本来没有数在以色列人中,因为在以色列人中,没有分给他们产业。
民数记 35-7 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,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。
我们看下利未人的人数和要给他们用来住的城,就可以知道一个城大概有多少人了。在这里,利未的人数被记录为23000人,而要给他们城共有48座,那么,平均下来一座城大概会有479个人。确实不多,古代的一个城的人数确实不算多。
这样,我们就可以对所多玛城的人数有个大概的估算了,我们稍微多估算一点,来个整数,估算为500人,这样,接下来的内容我们也就可以更容易理解了,因为,所多玛城合城的人都出来了。其实也没有多少,大概500人左右。
创世纪 19-4 他们还没有躺下,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,连老带少,都来围住那房子,
创世纪 19-5 呼叫罗得说:“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?把他们带出来,任我们所为。”
虽然之前天使是进了罗得的家里,进了罗得的房子,没法看到所多玛的所有人,也就没法知道他们中间有多少个义人。但虽然天使没有去看他们,他们却都来了,来看天使了。这样,天使也就能看到所多玛合城的人到底是怎样的人了。
罗得的作为是接待天使,而所多玛合城的人,是来围住接待天使的罗得的房子,要罗得把天使带出来,任他们所为。从这两种行为的对比中,我们就可以总结出罗得之义,到底义在哪里了。
首先,罗得之义,在于接待天使。在整个所多玛城中,愿意接待天使的,只有罗得。在所多玛合城的人没有出来之前,我们不知道别的人是不是愿意接待天使,但在所多玛合城的人出来之后,我们就能看到了,整个所多玛城中,愿意接待天使的,只有罗得。
接待天使,或者说,接待神的使者,是个非常重要的事情,如果一个城市没有人接待使者,那么,确实,整个城市都要被烈火审判。
路加福音 10-10 无论进哪一城,人若不接待你们,你们就到街上去,
路加福音 10-11 说:‘就是你们城里的尘土粘在我们的脚上,我们也当着你们擦去。虽然如此,你们该知道神的国临近了。’
路加福音 10-12 我告诉你们:当审判的日子,所多玛所受的,比那城还容易受呢!”
接待使者,接待一个流浪的寄居者,或许在我们看来没有什么,接待不接待的,和义不义的有什么关系呢。但在所多玛的事件中,整个所多玛城的人除了罗得之外没有人接待使者,那么,就除了罗得之外,都被烈火毁灭。在耶稣的预言中也是如此,哪个城的人不接待,那么,当审判的日子,所多玛所受的,比那城还容易受呢。所多玛所受的只是短暂的烈火的毁灭,而他们要受的,是永远的烈火的刑罚。一个城愿意接待使者与否,决定了一个城是否愿意接受救恩。
神为何如此看重接待他的使者的事情呢?他极其看重这个事情,以至于用这个事情来决定一个城市要不要用烈火审判。但其实,或许不是他看重这个事情,而是这个事情本身,就表明着我们愿意不愿意脱离烈火的审判。他要用烈火毁灭世界,所有的地方都无法逃脱,但,接待他的使者的地方,就能得以脱离这惩罚。因为,他的使徒,所传扬的,是他的救恩。接待他的救恩的地方,被他拯救,而拒绝的,也就拒绝了他的拯救,无法在烈火的审判中得到救恩。
罗得之义,首先在于接待使者,但,这个城市只有他自己愿意接待,所以,这个城市无法被保留,只有他,像是从火中经过,得到拯救。他为所多玛所努力的一切,都被火焚烧了,但他本身,从那火中,得到了拯救。当然了,他的家人也听他的话,准确的说,他的家人也听了天使所传的话,也同样得到了拯救。但不听的,和听一半的,都得不到拯救。
罗得之义,其次在于不属于肉体。这是我们把罗得和所多玛众人作对比的时候,能发现的事情。所多玛的众人,追求感官上的刺激,要对天使任意而为。但罗得,只是接待天使,并没有要对天使作些什么事情。这是罗得相比于所多玛众人的义。人属于肉体,这是神所不喜悦的,也是神要毁灭人的原因。
创世纪 6-1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,又生女儿的时候,
创世纪 6-2 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,就随意挑选,娶来为妻。
创世纪 6-3 耶和华说:“人既属乎血气,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,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。”
创世纪 6-4 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。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,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。
创世纪 6-5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,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,
创世纪 6-6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,心中忧伤。
属乎肉体,属乎血气,这是神所不喜欢的事情。因为神是个灵,并不是肉体。在挪亚的时代,人在地上罪恶很大,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,因为他们属乎肉体,看见人的女子美貌,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。他们终日所思想的,尽都是恶,都是属乎肉体的事情。正如保罗所告诉我们的,这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属乎肉体的事情,没有良善,尽都是恶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我们也能明白割礼作为神的百姓的记号的原因:因为属乎肉体的事情是神所厌恶的罪恶,所以,神的百姓都要接受割礼,就是那除去肉体情欲的割礼。罗得之义,就在于这样的割礼,他并不像所多玛的众人一样,也不像挪亚时代的众人一样,他并不像他们一样属乎肉体,放纵情欲,终日所思想的,尽都是恶。罗得在其中,就像受了心灵的割礼,脱离了肉体的情欲。这正是我们在基督里要受的割礼,作为神与亚伯拉罕的后裔所立的约。
歌罗西书 2-11 你们在他里面,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,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。
我们都要受这割礼,像罗得一样。如若不然,我们都要被除灭。
在创世纪的记录中,我们能看到的罗得的义,就是这两点:一是他接待了神的使者,二是他脱去了肉体的情欲。与之相对应的,就是所多玛人的恶,所多玛人的不义,他们不接待神的使者,这使得整个城市无法逃脱烈火的审判,同时,他们放纵肉体的情欲,这使得他们要被神毁灭。
然而,在以赛亚的记录中,我们能更加清晰的看到所多玛人的不义。或许,这些不义,都是一个疾病的不同症状而已。这个疾病,叫作属乎肉体,这个疾病表现出许多的症状,比如,不接待神的使者,比如,不公不义。属乎肉体的人,不公不义,对他们来说,都是有益处的,因为这能使他们的物质增多,让他们在肉体上更加享乐。
同样的,罗得之义,也是一个健康的灵魂的不同角度的表现,他既然不属乎肉体,只能是属乎灵,属乎神,这样,他自然而然的就能接待神的使者,并且,对欺凌他人之事没有兴趣。这些外在的许多不同的表现,都出于我们里面的同一个原因,就是我们的灵。这是我们的本质。
2.所多玛人之不义
我们已经在创世纪中看了罗得之义,但我们若要更加清晰的看到所多玛人之不义的许多表现,我们需要来到以赛亚书的记录中查看。在以赛亚书的记录中,所多玛人的不义的表现,记录的更加清晰,由此我们可以对照我们现今的社会,就能看到,这,就是要被烈火毁灭的所多玛。
以赛亚书 1-9 若不是万军之耶和华给我们稍留余种,我们早已像所多玛、蛾摩拉的样子了。
以赛亚书 1-10 你们这所多玛的官长啊,要听耶和华的话!你们这蛾摩拉的百姓啊,要侧耳听我们神的训诲!
以赛亚书 1-11 耶和华说:“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?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,我已经够了。公牛的血,羊羔的血,公山羊的血,我都不喜悦。
以赛亚书 1-12 “你们来朝见我,谁向你们讨这些,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?
以赛亚书 1-13 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。香品是我所憎恶的;月朔和安息日,并宣召的大会,也是我所憎恶的;作罪孽,又守严肃会,我也不能容忍。
以赛亚书 1-14 你们的月朔和节期,我心里恨恶,我都以为麻烦;我担当,便不耐烦。
以赛亚书 1-15 你们举手祷告,我必遮眼不看;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,我也不听。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。
以赛亚书 1-16 你们要洗濯、自洁,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,要止住作恶,
以赛亚书 1-17 学习行善,寻求公平,解救受欺压的,给孤儿伸冤,为寡妇辨屈。”
以赛亚书 1-18 耶和华说:“你们来,我们彼此辩论。你们的罪虽像朱红,必变成雪白;虽红如丹颜,必白如羊毛。
以赛亚书 1-19 你们若甘心听从,必吃地上的美物,
以赛亚书 1-20 若不听从,反倒悖逆,必被刀剑吞灭。”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。
以赛亚书 1-21 可叹忠信的城变为妓女。从前充满了公平,公义居在其中,现今却有凶手居住。
以赛亚书 1-22 你的银子变为渣滓;你的酒用水搀兑。
以赛亚书 1-23 你的官长居心悖逆,与盗贼作伴,各都喜爱贿赂,追求赃私。他们不为孤儿伸冤,寡妇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们面前。
在以赛亚书的记录中,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加清晰的所多玛的社会面貌。所多玛的官长,蛾摩拉的百姓,他们向神献祭,朝见神,他们守月朔和安息日,并宣召的大会,他们举手祷告,多多地祷告。但,这一切,神遮眼不看,捂耳不听。
神说,他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。然而,他们怎么杀人了呢?所多玛的官长,蛾摩拉的百姓,他们如此敬虔的生活着,献祭,朝见神,守节期,多祷告。如此虔敬的所多玛的官长,如此虔诚的蛾摩拉的百姓,他们怎么可能会杀人呢?他们的手,如何能满了杀人的血呢?
他们的杀人,不动刀,不动枪,他们所使用的武器,是不公平,不公义。他们的手,沾满了杀人的血。
神要他们行善,寻求公平,解救受欺压的,给孤独伸冤,为寡妇辩屈。这所多玛的社会,充满的,是欺压,是冤屈。
而在接下来的内容里,更加清楚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个社会的欺压与冤屈,不公与不义。
论到这所多玛城,神说:“可叹忠信的城变为妓女。从前充满了公平,公义居在其中,现今却有凶手居住。”这凶手,是什么样子的呢?是拿着刀到处杀人的吗?并不是。这凶手,是那些把银子变为渣滓,把酒用水搀兑,喜爱贿赂,追求赃私,侵吞、偷窃的盗贼,以及,与其为伴的人。这些盗贼,并不是偷偷摸摸,反而是冠冕堂皇,正正当当,在社会中进行偷窃。而所多玛的官长,与他们为伴,和他们同心。他们一同,欺压那可怜的人,双手沾满了杀人的血。
但,这所多玛的官长,蛾摩拉的百姓,虽然成为强盗,虽然成为盗贼,却仍然表现的非常敬虔。他们的双手沾满杀人的血,却又能举起双手,祷告的非常圣洁。
所多玛,蛾摩拉,他们的样子,就是这样。这个样子很可恶吗?在我们看来,这不是正常吗?这很正常。大家都是各凭能力在这个社会生活,弱肉强食,这很正常。他有能力,他当然能光明正大的抢。他有本事,他当然能冠冕堂皇的偷。我们在这样的社会中,认赌服输,确实不如他们强大,确实不如他们聪明,被偷被强,理所应当。
但,在神看来,这不应当。甚至,在他看来,这是要被烈火洁净的肮脏。我们的神,他和我们,有着不一样的眼光。
所多玛人的不义,在我们看来,或许没有那么不义,但,在神看来,这就足以成为毁灭所多玛的证据。就像现今的社会,在我们看来,一切都很正常。但在神看来,这一切,都应该被烈火毁灭。
然而,什么时候呢?从所多玛的日子直到如今,我们能听到的被烈火毁灭的正常城市,也就所多玛蛾摩拉这两座城市而已。其他的正常城市,都没有被烈火毁灭不是吗?而且,这两个城市,按着我们之前的估算,一个城市500人左右,两个城市也就1000人左右,这好像算不得什么。
但这作为一个记号,已经足够。这是一个记号,也是一个象征,来预示着将来必发生的事情。我们之所以仍然存留,不是因为神是假的,也不是因为我们没有罪恶,只是因为,耶和华满有怜悯,要为我们留下一些余剩的人。
以赛亚书 1-9 若不是万军之耶和华给我们稍留余种,我们早已像所多玛、蛾摩拉的样子了。
万军之主对这个世界的保留,目的就在于此,要留下一些余种,要留下一些剩下的人。因为他要从中,拣选出他所要的人,为此,他把这个罪恶的世界保留至今。
然而,他对罪恶的世界的保留,会有一个期限。时候要到,他就不再保留,他要从中取走自己所要的,把不要的全然毁灭。就像他对所多玛、蛾摩拉所做的一样。
他为这个世界的罪恶,留有一个期限。是的,他为罪恶,留有期限。就像他对撒但的命令一样,任凭撒但随意的做,但,有一个底线,是撒但不能越过的。
我们这个世界的罪恶也是如此,随这个世界的人们怎么做恶,他都不管。但,他为撒但设定有一个底线,他为罪恶设定有一个期限。在这之前,世界怎么罪恶,他都不管。好像他是不公义的一般。但,只是因为,没有到达期限。
罗马书 12-19 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(或作“让人发怒”)。因为经上记着:“主说,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”
他有一个期限,是他伸冤的日期,是他报应的年限。但在这之前,他确实不管。那么,我们要自己管吗?我们要自己为自己伸冤吗?毕竟,期限到来之前,他都不管。
我们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。等候着我们的审判之主到来的那天。在这之前,就算他不问不管,我们也不要自己伸冤。
伸冤在他,他必报应。我们的主,他必要为我们伸冤。我们在这世上活着,不必自己伸冤,我们可以让步,让了吧,都让了吧。被偷也罢,被抢也罢,都让了吧。在这所多玛的社会中,我们受屈受冤,也都让了吧。因为,在我们的主,必有审判的那天。
换言之,既然我们在这所多玛的社会中,要被偷被抢,我们何必要为这个所多玛而努力呢?并且,这个所多玛是必要被毁灭的,我们何必要为了必毁灭的事情而努力呢?我们要努力的方向,是那不被毁灭的事情,是那永存的事情。
彼得前书 1-24 因为:“凡有血气的,尽都如草,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。草必枯干,花必凋谢;
彼得前书 1-25 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。”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就是这道。
惟有主的道,惟有我们神的话语,永远立定。惟有他,是永存的。我们当努力的方向,就是他,所传给我们的福音,耶和华我们神的话语。这话语,来到我们中间,成为耶和华我们的救恩。他的名字是耶稣,就是,耶和华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阿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