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类
耶稣啊的历史

S178.耶稣眼中的理所当然

S178.耶稣眼中的理所当然
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讨论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,是说:大凡先知,有意思的事。

这件有意思的事情是关于先知的,就是说,先知,在本地本家,必被轻视。但,在本地本家之外,反而,能得到尊敬。这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。
而这件有意思的事情,同时,带来了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情。就是,先知一般来说,都是直接无视了本地本家的人,选择了之外的人。先知以利亚,无视了以色列的许多寡妇,选择到撒勒法的一个寡妇那里去。先知以利沙,无视了以色列的许多长大麻风的人,却选择洁净了一个叙利亚国的乃缦。先知在本地本家是被轻视的,于是,先知的本地本家,是被先知无视的。这就是神的信实,在神的先知身上反应了出来。

神的先知,理应那样像神一样,如实的,表明神的属性。尊敬神的,必被尊敬。藐视神的,必被藐视。神的先知,理应有着这样的神的属性。
然而,按我们一般人来看,他本地本家的人,应该是最爱他的人啊。怎么会是轻视他的人呢?其实,按照世人的爱的标准来看,确实爱。但,耶稣不这么看。先知们也不那么看。

按照世人的眼光来看,先知本地本家的人,其实,都是爱先知的。但,耶稣不这么看。我们今天,来看看耶稣关于爱的看法。正如我们的标题所言的:耶稣眼中的理所当然。在耶稣的眼中,关于爱,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呢?
就是,爱他,就要听他的话。这事情,在耶稣的眼中,天经地义,理所当然。

约翰福音 14-23 耶稣回答说:“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,我父也必爱他,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,与他同住。

耶稣说到爱,耶稣说: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。直白的描述就是:你如果爱我,就必听从我的话。这就是耶稣眼中的理所当然。你如果爱我,就肯定会听我的话,就是这么理所当然。
因此,先知本地本家的人,他们看先知,作为一个尿裤子的孩子,就不可能听从先知的话,也就是说:他们不可能爱先知。他们就算再爱先知,也爱不了先知。他们不可能爱先知。就算他们爱先知,他们也不可能爱。因为,听不了先知的话。

约翰福音 14-24 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;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,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。

不爱他的人,就不听他的话。他说什么,别人也不听。那就是不爱他的人。
不管人嘴上说的再好听,不管人多么的有爱,在耶稣的眼中,你爱他,就得听他的话,就是这么理所当然。

人如果不听他的话,就是不爱他。就算再爱他,也是不爱他。就是这么理所当然。
我们嘴上说爱啊爱啊,说的再好听,也没有用。没有任何意义。在耶稣的眼中,人如果爱他,就肯定听他的话。就必听他的话。不管人嘴上再怎么爱他,在耶稣看来:爱他,就等于,听他的话。

爱他,就等于,听他的话。听他的话,就等于,爱他。这是耶稣眼中理所当然的事情。人爱他,理所当然的,听他的话。人连他的话都不听,理所当然的,不爱他。这是耶稣眼中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但,在我们的眼中,却常常,不能接受这样的观点。我们眼中的爱,是什么东西呢?一种奇怪的东西。不值一提的东西。没有价值的东西。

世人的爱,没有价值,不值一提。人爱我,但,人不听我的话。人爱我,但,人轻视我。人爱我,但,人看不起我。人爱我,但,毫无价值。没有任何意义。

耶稣说:人若爱我,就必听我的话。爱他,就等于,听他的话。就是这么简单。
然而,我们会想,如果他说错了呢?我们还要听吗?我们爱他,但,他说错了我们也要听吗?

说错了,就不应该听。所以,我们对人的爱,都无法成立。因为,人有可能说错,而我们,不能去听他们说错的话。所以,人的爱,在事实上,不成立。
直白的说就是:人不是爱。我们对人,只能有一部分的听从,也就是,只能有一部分的爱。爱多少,就听从多少。听从多少,就是爱多少。

这和我们之前的结论,正是一致的。因为,我们之前说,人,都是神的一部分。因此,在表现出神的那一部分的事情上,我们可以听从。应当听从。那也就是,爱了他。
人只是神的一部分。人只有一部分的神。因此,对人的爱,只能有一部分。对人的听从,只能有所选择。在我们觉得对的那一部分上,在展示出了神的属性的那一部分上,我们要去听从,要去爱。但其他的时候,我们不能听从,我们不能爱。

并且,这也帮助我们,更加理解了,大凡先知,在本地本家,必被轻视的事情。因为,先知在本地本家的大部分时间,都是一个无知的孩子,那当然不能听从。
对于一个无知的孩子,当然不能听从。然后,就算这孩子慢慢成长,被神选择成为了先知,其本地本家的人,也仍然,听从不了。因为,大部分时间,这先知在本地本家,都是无知的孩子。他们对先知的话,听从不了,这才是我们能理解的事情。

而这,也同时帮助我们,更加理解了,先知在本地本家之外,反倒,能被尊敬的事情。因为,他作为一个无知的孩子的大部分时间,没有被对方看到。于是,反而,能够免去一些轻视。
先知也只是人而已。从无知中,慢慢得到神的拯救,因此,才慢慢的脱离了无知。所以,在本地本家,他就应该,必被轻视。因为,他是从无知中,成长起来的。

以赛亚书 7-14 因此,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,必有童女怀孕生子,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(就是“神与我们同在”的意思)。
以赛亚书 7-15 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,他必吃奶油与蜂蜜。
以赛亚书 7-16 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,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。

在我们眼中,先知,理所当然的,代表着,能够弃恶择善。如果一个人都不晓得弃恶择善,我们能把他当成先知吗?肯定不能。绝对不能。甚至,绝对不应该。一个人连弃恶择善都不晓得,我们绝对不应该把他当成先知,绝对不能听他的话。
而先知,恰恰,是从那样的无知中,成长起来的。先知的孩子阶段,还不晓得弃恶择善。于是,先知本地本家的人,理所当然的,就不应该听从先知。他们绝对不应该听从一个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人的话。他还不晓得弃恶择善呢。

因此,先知在本地本家,必被轻视。因为,他在本地本家,成长的大部分时间,被众人看在眼里,是一个孩子,甚至不晓得,弃恶择善。这绝对不能听从。绝对不应该听从。
然后,先知成长起来了,晓得弃恶择善了。只是,他能瞬间抹去别人的记忆吗?他能把别人的记忆删除掉吗?他并不能。在别人的记忆里,满满的,关于这先知的记忆,都是一个不晓得弃恶择善的孩子。于是,理所当然的,不能听从他的话。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
而耶稣,也认可这种理所当然。就直白的表明了:大凡先知,在本地本家,必被轻视。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这是必然的事情。
而这同时,也代表着,在耶稣的眼里,他本地本家的人,不爱他。因为,不听他的话。在耶稣眼中,爱他,理所当然的,就代表着:听从他的话。

在这样的道理之中,我们又能看到,马利亚对耶稣的听从,是有多么的艰难,多么的难得。马利亚是看着耶稣成长起来的人,但,却能对耶稣的话,表达出十足的相信。他真是,蒙了大恩的女子。

约翰福音 2-4 耶稣说:“母亲(原文作“妇人”),我与你有什么相干?我的时候还没有到。”
约翰福音 2-5 他母亲对用人说:“他告诉你们什么,你们就作什么。”

马利亚对用人说:耶稣告诉你们什么,你们就作什么。他对耶稣的话的相信,真是不可思议。怎么能这么相信。他可是看着耶稣,从无知中成长起来的人啊。他怎么能对耶稣这么相信。甚至于对用人说:耶稣告诉你们什么,你们就作什么。这是何等的信任啊。完全的听从。耶稣怎么说,就让人怎么作。
马利亚对耶稣的话的相信,超越了我们的理解。我们理解不了,他看着耶稣从一个无知的孩子成长起来,就像耶稣本地本家的其他人看着耶稣一样,但,为何,他却能相信耶稣的话呢?其他的人相信不了耶稣的话,这是我们能理解的,那是必然的。而马利亚的相信,才是我们难以理解的。正常来说,这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我们理解不了。

我们只能总结为:马利亚,是蒙了大恩的女子。就是这样。

爱他,就等于,听从他的话。这在外邦人看来,是接受不了的事情。我爱你,我就得听你的话吗?是的,在耶稣眼中,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耶稣眼中的理所当然,就是,人爱他,就必遵守他的道。人爱他,就必听从他的话。就算他说的话再难听,爱他的人,仍然,要听从。在耶稣眼中,爱他,就等于,听从他的话。

同时,不听从他的话,就是不爱他。不爱他的人,就是不听从他的话的人。就是这么简单。
在耶稣的眼里,爱,变得简单了起来。直接的等价于,听从他的话。他说什么,我们就照样去行,听从他的话,就够了。就是这么简单。我们对他的爱,在耶稣的眼里,就是这么简单。

而我们眼中的爱,可真是奇怪。太奇怪了。一种奇怪的爱。一种没有价值的爱。
有价值的爱,是耶稣眼中的爱。就是,爱他,就听从他。这就是我们对他的爱了。

约翰福音 14-23 耶稣回答说:“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,我父也必爱他,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,与他同住。
约翰福音 14-24 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;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,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。

我们相信耶稣,我们爱耶稣。于是,我们这样说了,我们就这样以为了。我们就以为,真是这样了。
但耶稣却告诉我们:人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。啊,怎么爱他,还要遵守他的道呢?爱他不就行了吗?怎么还得遵守他的道呢?

在耶稣的眼中,这理所当然。人爱他,理所当然的,就必遵守他的道。人如果爱他,必然会遵守他的道。这是耶稣眼中的,理所当然。
耶稣眼中的理所当然,在我们看来,却有些奇怪。爱他不就行了吗。相信他不就行了吗。怎么还要遵守他的道呢。其实,不是耶稣的观点奇怪,是我们的观点,太奇怪了。我们说爱他,理所当然的,就要遵守他的道啊。我们说信他,理所当然的,就要听从他的话啊。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。这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
在耶稣的眼中,爱,变得简单了起来。不要扯什么感情,不要说什么眼泪,没有意义,没有价值。
听他的话,照样去行,这就是爱他的人了。就是这么简单。

我们为耶稣流泪,为耶稣哭泣,但,就是不听耶稣的话。然后还说多么多么爱他。这是何等的荒唐啊。宁愿为他哭泣,宁愿为他流泪,但,就是不愿意听从他的话。
为什么会那样呢?为什么,宁愿为耶稣哭泣,宁愿为耶稣流泪,却就是不愿意听从耶稣的话呢?因为,用眼泪表达爱情,比用听从表达爱情,更加容易。

哭一哭,就能表达对耶稣的爱了。这多简单啊。
但,听从耶稣的话,表达对耶稣的爱,这可太难了。

而我们,更愿意,选择容易的方式,来表达我们的爱。如果哭一哭,就能证明我们对耶稣的爱了,那干嘛还要听从他的话呢,那么难听的话。
然而,耶稣实在太无情了。耶稣讲到对他的爱,完全没有提到眼泪的事情,只是说:爱我的人,必遵守我的道。就是这么简单。不要扯别的,没有意义。

耶稣可真是,我们的理性之光。就连爱,这么充满感情的事情,耶稣也仍然,毫无感情,都是理性。爱他,就等于听他的话,就是这么简单,就是这么理性。
别扯什么感情,没有感情。爱他,就必听他的话。就是这样。

而这样的事情,在耶稣的眼中,理所当然。爱他的,必听他的话。不爱他的,就不听他的话。就是这样。
而我们,愿意,拥有耶稣的眼光。我们也愿意,把这,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。就是,我们如果听他的话,我们就说:我们爱他。如果,我们不够听他的话,我们就承认,我们不够爱他。我们仍然,要更加努力的,听从他的话,更加努力的,爱他。

我们愿意爱他。他是我们,愿意去爱的。他是我们,值得去爱的。他值得。阿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