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529.学习律法,定罪自己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看到了“以色列嫁给他,比万民更幸福吗”的问题。这个问题的答案,就现实来看,当然是否定的,以色列并没有比万民更幸福。反而,更痛苦。因为,神对他们的要求,更多。
神把律法,赐给了以色列人,于是,以色列人,就受到了律法的限制。并且,以色列的律法,比万民的律法,都要更加的严格,或者说,更加的圣洁,因为他们的神说,他是圣洁的,所以,他的百姓,也要圣洁。
万国的律法,和以色列的律法,相差甚大。在以色列律法中的罪恶,在很多国家律法中,却是合法。因此,他们那些人,很多行恶的人,其实,只能行恶,因为,他所行的,不是罪恶。他甚至,还要骄傲呢。他又没违法。
以色列的律法,相对来说,更严格一些,因为按照我们的信仰来说,那是道德的律法。一般来说不道德的事情,很多也不违法,只是不道德而已。但,在以色列的律法中,就违法了,甚至就是死罪了。
这更加严格的律法,带给了以色列人更大的苦难。因为,他们受到了神更加严格的要求。然而,这更加严格的要求,神却没有强行加给他们,而是,让他们自己加给自己。
律法,定罪百姓。但,以色列的律法,定罪百姓,其过程,非常有意思,乃是让百姓,自己定罪自己。
也就是说,他就算犯法了,他也要,自己知道,自己犯法了,然后,才能够,按照律法,献赎罪祭。
利未记 4-13 “以色列全会众,若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是隐而未现、会众看不出来的;
利未记 4-14 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,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,牵到会幕前。
利未记 4-22 “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
利未记 4-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,
利未记 4-27 “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误犯了罪,
利未记 4-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,就要为所犯的罪,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,
在这些犯罪赎罪的条例中,是说:所犯的罪,自己知道了,然后,才献祭,赎罪。
也就是说,他们自己,按照神的律法,定罪他们自己,然后,才献祭赎罪。
如果他们要按照神的律法,来定罪他们自己,那么,他们为此,需要学习神的律法。
只有他们学习了神的律法,然后,才能按照那律法,定罪他们自己。
因此,只要不学习这律法,不就没有罪了吗?所以我们之前说,很多的罪恶,在别的国家中,合法。他们那样做,甚至,还有点骄傲。因为,又没有犯罪。
那么,他们没有犯罪,他们没有罪了,就是义人了,不是吗?在他们的国家中,他们没有罪。但,却不是在神的国家中。
只有神的国,进入他的心里的人,他的人,才能进入神的国里。虽然我们的人,现在不在神的国里,但,神的国,或者说,神的律法的统治,在我们心里吗?
我们确实在很多事情上,没有冒犯相应国家的律法,但,我们是那个国家的人吗?我们只是在其中寄居,作客旅。我们是神国家的人,我们是神国度的百姓。
并且,我们不是相信耶稣基督,是我们的赎罪祭吗?献赎罪祭之前,我们难道,没有罪吗?我们没有罪,他又怎么能赦免我们的罪呢?
他们许多人,没有罪,他们根本不需要耶稣,所以,他们拒绝掉了耶稣。我们需要耶稣,因为,我们有罪。但,我们有什么罪呢?我们给自己,定个什么罪呢?“反正我有罪,你赦免就行了”,是这样吗?
律法不是这样模糊的。律法是精确的说:误犯了罪,所犯的罪,自己知道了,然后,才为所犯的罪,献上赎罪祭。
我们要记得,赎罪的目的是什么?是为了能够继续犯罪吗?不是的,恰恰相反,赎罪的目的,是为了,让我们不再犯罪。因此,模糊的认罪,就无效了。“反正我有罪,你赦免就得了”,这对我们改错,有一点点的帮助吗?“反正我这有些错,你赦免就行了。”这样的态度,不是一个改错的态度。甚至,都不是一个认错的态度。
一个认错改错的态度,必须要精确的,知道自己错在哪里,然后,才能改错。
律法就是这样的精确,不是要求人模糊的认罪,而是说:误犯了罪,知道了之后,才认罪,献祭,悔改。这才是一个认错改错的态度。不知道错在哪里,那就没错。有错也是没错,羔羊也赎不了他的错,因为,他没有错。
因此,我们需要学习律法。如果不学习律法,那我们要么无罪,要么,模糊的认罪。而模糊的认错,其实,对改错,帮助不大。
并且,模糊的认错,也不是一个想改错的态度。真正想改错的人,他肯定要详细的查看,错在了哪里,然后,才进行改正。
按照赎罪的程序来说,是人误犯了罪,知道了之后,才能献上赎罪祭,来赎罪。
也就是说:我们认罪之后,才能够因为献上的羔羊,得到赎罪。而认罪,我们认识到了自己错在哪里了吗?只是模糊的认错,然后,稀里糊涂的献祭,对改错,帮助不大。因为,他连错在哪里,都不知道。
我们需要赎罪的羔羊,然而,我们不需要律法吗?那其实,就不需要羔羊了。因为,没有罪了,不需要赎罪了。
律法,是定罪用的。羔羊,是赎罪用的。这二者,正是一体的。其目的,就是,让我们越来越,完美。律法,指出我们的错误,羔羊,赦免我们的错误,让我们不至于死,又以赦免,加给我们悔改的力量,让我们,能够改错。直到,完美。
律法,指认出我们的错误,羔羊,赦免并改正我们的错误,慢慢的,让我们在神面前,完美。
因此,我们需要学习律法,定罪自己。我们需要依靠羔羊,赦免自己。
信耶稣的我们,其实,并没有任何一个人,亲耳听到耶稣赦免我们。我们只是,因为信他,自己赦免了自己。或者说,在我们的脑海里,他赦免了我们自己。
但,这是合适的。因为,也并没有别人用律法定罪我们,是我们自己,学习律法,用律法,定罪我们自己。因此,也是我们自己,相信羔羊,用羔羊,赎罪我们自己。
于是,虽然没有人发出声音,定罪我们,也没有人发出声音,赦罪我们,但,在学习律法,和相信羔羊之中,我们慢慢的,发现错误,改正错误,慢慢的,完善。
这有什么意义呢?这有什么用呢?因为,我们的神,是完美的。他要的百姓,也是完美的。当然了,他的百姓不是完美的,所以,他赐下了律法,赐予了羔羊。这些,正是为了他的百姓,而赐下的。因为,他的百姓,不完美。
但,谁说不完美?律法说,不完美。
那么,谁来让其完美?羔羊来,让其完美。
我们需要学习律法,不然的话,就会犯错,而骄傲,犯罪,而自豪。
羔羊来让我们完美?那真是多余,因为,我们已经完美。太优秀了。
羔羊的骨头,一根也不可折断。
律法的规条,一点一画也不可废去。
我们需要羔羊,来为我们赎罪。
但,我们也需要律法,来为我们定罪。
模糊的认罪,对于我们改错,没有帮助。所以,我们的神,我们的老师,我们的拉比,他不是这样教导我们。
他是教导我们,精确的认罪,知道哪里错了之后,再认错,改错。也只有这样,才对我们,有真正的,帮助作用。
学习律法,就是为了,定罪自己。
或许有人觉得,这真是自找苦吃。
改错本身,就是自找苦吃。非要从完美中,找出错误,来进行改错。这事情,确实就是自找苦吃。
如果不费劲找错,那就没有错,就是完美。但,有些人,非要在完美中,找出一些错误来。这确实是自找苦吃。
然而,我们还是建议,自找苦吃。自己找一点苦吃,总比,被迫吃下大量的苦,要好受的多。
学习律法,定罪自己,是自找苦吃。然而,不学习律法,不定罪自己,就真的,没有罪了吗?如果真是这样,那也挺好。但,真能这样吗?
我们相信,就算不学习律法,那些罪恶,也会带来罪罚。并且,因为不知道错在哪里,或者说,因为没有错,那么,就没有改错,然后,就会一遍一遍的,重复吃下罪罚。
这是更大量的痛苦。
学习律法,定罪自己,会带来相应的痛苦。但,我们因那羔羊,就能改错。于是,就不用再一遍一遍的,犯同样的罪,承受同样的罪罚,吃下同样的痛苦。
这反而,是更少的痛苦。
学习律法,定罪自己,指出自己的错误,虽然是自找苦吃,但,这是好的。这会带来一些痛苦,然而,是更少的痛苦。
其实我们想要的,是没有痛苦。因此,我们很多人,不去自找苦吃。但,我们其实,并没有“没有痛苦”这个选项。我们如果选择没有痛苦,其实,往往是在选择,更大的痛苦。
避开一些痛苦,却换来,更大的痛苦,反复的痛苦,这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。
因此,学习律法,定罪自己,虽然是自找苦吃,这当然不是舒服的事情,但,比较一下那反复的痛苦,更大的痛苦,这其实,已经不是那么痛苦了。
吃一次的苦,认识到了错误,改正了错误,这是更舒服的事情。
既然神赐给了我们律法和羔羊,那么,这就是对我们好的事情。神爱世人,他爱我们,才这样给我们。因此,我们要接受。他是为了我们好。阿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