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560.谁给法官的权力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看到了“矛盾的总纲,不矛盾”的事情,我们以为矛盾,是因为,我们无视了“神”的存在。或者说,因为人们无视了正义的存在,于是,看法官一边宣扬着爱,一边施行着惩罚,就觉得他太矛盾了,甚至责备他,太残暴了。
神作为审判全地的法官,他的残暴,有着很多次明确的记录,比如,挪亚时代的洪水毁灭全地,罗得时代的硫磺火毁灭所多玛,还有,约书亚时代的天灾人祸毁灭迦南人。这都是他残暴的具体表现。
而关于那些人为什么被毁灭,记录的很明确,就是:罪恶甚大,罪孽满盈。以色列人得到迦南地,不是因为以色列人多好,这是很明确的事情,因为以色列人,实际上,不好。他们乃是硬着颈项的百姓。但,神要毁灭迦南地的人,所以,神就把他们毁灭掉,然后,把那地,赐给了以色列人。
申命记 9-5 你进去得他们的地,并不是因你的义,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,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,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,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。
他灭掉迦南地的人,就像曾经灭掉所多玛的人一样,就像曾经灭掉全地的人一样,是因为,当时人的罪恶。而灭掉所多玛,他只用了两个人,天灾占据了大多数。但,灭掉迦南地的人,他用的天灾不太多,也有一些天灾,但主要是人祸,主要是让以色列人,去灭了他们。
而挪亚时代,他用洪水灭了当时的人,用的人更是不多了,完全是天灾,灭了当时代的人。
作为宣扬着爱的法官,却因为人的罪,就给人刑罚。人们责备他残暴,因为,人,作为人,不可能把爱神,当成第一的,最大的,人只能,把爱人,当成第一的,最大的。
或者说,人作为人,很难把正义,当成第一的,最大的,而只能把人命,当成第一的,最大的。因此,当法官执行正义的时候,毁灭人命的时候,人们开始,责备法官残暴。虽然法官也是宣扬着,爱人命,但,那只是其次的,他第一的,最大的,是爱正义。
那么,到底是正义最大,还是,人命最大?就算人不正义,就算人很恶,他凭什么,毁灭那些人呢?他有什么权力呢?谁给他的权力呢?于是,人们责怪他,因为,人们觉得,他没有权力,毁灭那些恶人。
我们来看这世界上的那些法官,他有什么资格审判人?他有什么资格,加给人刑罚呢?谁给他的权力呢?就算有人杀人了,法官凭什么审判他?谁给法官的权力?
同样的问题,我们也可以,问到杀人犯身上。他凭什么杀人?谁给他的权力杀人?他的力量。他有能力杀人,他恨人,他就杀人了。你管的着吗?
法官有能力管的着,他想管的着,他就管的着。他的力量,他背后的军队,给他的权力,让他可以,施行审判。
执行正义的法官,和他的执法人员,不是凭着一身正气,来执行正义。而是凭着,军队的暴力。因此,人们说他残暴也行。他要不残暴,他凭什么,来制服残暴。他必须要比他制服的对象,更加残暴,才能制服对方。
以暴制暴,这是唯一的方案。警察出去抓罪犯,如果带着微笑,却不带上比对方更强大的武器,那就是在搞笑。更强大的暴力,才能给予他,对恶人,残暴的权力。
法官的审判权,本质上,是一种,残暴的权力。对付罪恶,只有一种方案,就是,以暴制暴。只有更强大的暴力,能制服,那些犯罪作恶的暴力。
因此,政府的罪恶,无法挽回。因为,他自己就是更强大的暴力,他作恶了,那真是,没办法了。因为,他们就是神的角色,他们就是神的地位。神犯罪作恶,人真是无奈了。
诗篇 82-1 (亚萨的诗。)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,在诸神中行审判,
诗篇 82-2 说:“你们审判不秉公义,徇恶人的情面,要到几时呢?(细拉)
神,就是审判官,审判官,就是神。那些审判官,就是诸神。他们的背后,是比罪犯更强大的暴力,让他们能够,施行审判。
直到,他们也不公义。那就真没办法了。他们是神啊,谁能审判神呢。谁的暴力,比他们的暴力,更加暴力呢?追求暴力的罪犯都比不过他们,更何况普通人呢。真是没办法了。
但,我们还有一位神,乃是万军之主。至上的暴力,属于他。那些无人能审判的诸神,他也能,审判。因为,他背后的暴力,远胜过,那些诸神。
诸神背后的军队,给了他们审判的权力,让他们可以,残暴的对待不义的人。直到,他们自己,也不公义。于是,没有权力可以审判他们。因为,他们的权力,就是最大的了。他们背后的暴力,已经是最大的了。国家的军队,是他们背后的暴力。
然而,万军之主,是我们的希望。唯一能审判诸神的,只有那至大的神。唯一能审判军队之主的,只有那更强大的,军队之主。
他们背后的军队,他们背后的暴力,给了他们施行残暴的权力。对恶人,施行残暴,甚至,对义人,施行残暴。他们审判,偶尔公义,却常常,不凭公义。
虽然这世界,充满了不公义,甚至,很多法官,很多神,也不公义。但,我们有一位,至大的神。我们有一份,至大的暴力。
一个最明显的例子,就是天灾人祸的暴力。比如,有个法官,他总是欺负好人,恶人给他一点钱,他就放过恶人。这谁能惩罚他。他背后的暴力,给了他审判的权力,我们背后,却没有什么暴力,来审判他。我们没有审判他的权力。
好像是没有人能审判他了,是吗?总是有比他的暴力,更加强大的暴力。天灾人祸,都是神的军队。作恶的审判官,无人可审判他,但,外敌入侵,把他灭了,这多么大快人心。或者说,他在屋里呆着,忽然大地震,把他压死了,这也是大快人心。
以色列人进迦南地,就是这样的事情。迦南地的人,罪孽满盈,他们的神,都充满罪恶,谁能审判他们?天灾人祸,灭了他们。这真是大快人心。因此,他们里面的少数人,非常欢迎以色列人。
我们的标题问的,是谁给法官的权力。很明显,他背后的军队,更强大的暴力,让他可以,对不够强大的恶人,施行残暴。直到,更强大的他自己,不公义了。那就完蛋了。神不公义了,人能怎么办。
但,有一位至大的神。他要起来,审判诸神。
那么,我们或许会问了:至大的神,如果不公义了,那怎么办呢?那我们就真的,没有任何一点点希望了。因此,我们只能相信他。他是我们唯一的希望。唯一的,公义的希望。
马太福音 12-20 压伤的芦苇,他不折断;将残的灯火,他不吹灭。等他施行公理,叫公理得胜,
他是我们唯一的希望,来为我们,施行公义。如果他也不施行公义,我们这唯一的希望,就破灭了。
但,我们相信,他会施行公义,带领公义,走向胜利。我们对公义,毫无指望。如果有指望,那么,就是他来,施行公义。我们的指望,只在于他,审判全地的法官,世上最高的君王,万神之上的神。阿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