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594.基督里的自由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看到了“多与少”的对比。神造人的时候,让人生养众多,于是,人类生养众多,建立万国,成为万民。而他,拣选了一个小国,以色列国,却并没有让这小国维持,而是,将他的人,分散到了万民之中居住。这样,他拣选的国,以色列国,实际上,没有百姓。我们不是说现在的犹大王国,而是说,尚未复兴的以色列国,他实际上,没有百姓。没有百姓的国家,存在吗?
按理说,一个国家,没有百姓,当然是不存在的。然而,就算在实际上不存在,他仍然,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之中。就算地上不存在,他仍然,存在于天上。并且,将来,要实现在地上。
没有百姓的国家,如果要实现在地上,很明显,就需要有百姓了。只要有百姓聚集,成立国家,那么,就能实现国家了。这国家,也可以说是,这教会,一个意思,国家就是教会,从来没有政教分离,政治,就是宗教,宗教,就是政治。区别只在于,所侍奉的神,能不能看的到,仅此而已。
王代表政治,神代表宗教,但其实,我们心里清楚,神就是我们的王,我们的王,就是神。他的政治,就是我们的宗教。只不过,王和神常常不统一,这导致了,我们常常,有着两种法律,两种政治,两个宗教。看着好像政教分离,其实,只不过是在原本的政教之外,多加了一个政教,仅此而已。
从来没有政教分离,只有政教重叠。就像,人们结婚,需要向政府登记,又需要,向神登记。人们离婚,需要政府同意,又需要,神同意。看哪,在政教重叠之中,人们多么纠结,又可以离婚,又不可以离婚。因为,他们有着两位王,两位神。
政教从来不能分离,只有,再新加一个,重叠上去。神与王的角色,从来没有分开过,只不过,人们在神之外,又多加了一个王,仅此而已。
但,一开始,和最终,我们都是只有一位王,一位神,或者说,就算王与神的角色最终分开,他们的思想,也完全统一。那王,就是那神的话语的肉身。那神,就是那王的心灵旨意。这样,就算这两个角色分开,我们也仍然,只有一位统治者,在我们能接触到的层面,可以理解为:法律。法律的源泉,是我们的神,法律的化身,是我们的王。我们,只受法律的统治。这就是,最大的自由。
但,没有暴力,只有法律,能统治到谁呢?比如,法律说,不准看到女人就抢走。但,假如没有暴力机关,那么,就算有些人,看到喜欢的女人,就抢走了,又能怎样呢?
只有法律统治的社会,其实,就是没有法律统治的社会,不是吗?自由,就代表着,放纵,不是吗?
加拉太书 5-13 弟兄们,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,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。
自由,往往就代表着,放纵。只有法律统治,那就是自由,但,只有法律统治,没有暴力机关来维持,那就是,没有法律统治的放纵。
法律,使我们自由。但,却需要人们,自愿,执行。
雅各书 1-25 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、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并且时常如此,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,乃是实在行出来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
律法,被称为:使人自由的律法。只接受法律的统治,那就是最大的自由。但,如果只有法律在统治,那么,人们很容易,听了就忘,甚至,听都不听。
因此,这份自由,称为自由,但,却需要,人自我限制。就是,详细察看,听而遵行。不然的话,就等于没有。
只有法律,往往代表着,没有法律。给人自由,往往代表着,让人放纵。
神的国度的百姓,在基督里享受自由,却需要,他的百姓,自我限制。
自我限制,是自由吗?只有法律在统治我们,没有人管辖我们,我们还管辖着自己,这是自由吗?
只有法律,不就是代表着,没有法律吗?自由,不就是代表着,放纵吗?
基督里的自由,听起来很好,但,却并不是一件容易享受的事情。自由,却不放纵,这事情,能享受的起来吗?这明明是在和自己作对,是在自己限制自己。
只有法律在统治,这是最大的自由。但,却需要人自己,成为自己的执法者,来让自己,遵行法律。不然的话,只有法律,就等于,没有法律。
基督里的自由,如果成为放纵,那么,那人,还是在基督里,享受自由吗?
只有法律统治,如果轻视法律,那么,那人,还能在法律下,享受自由吗?
哥林多前书 9-21 向没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,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。其实我在神面前,不是没有律法;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。
基督里的自由,也就是,只受律法统治。因此,也就可以当成,没有律法统治。其实,不是没有律法,在基督里的自由,正是在,律法之下。
但,只有律法,几乎就等于,没有律法。如何,在这没有律法的情况下,服在律法之下呢?基督里的自由,这是一个相当矛盾的事情,因为,自由,却不可放纵。这多么矛盾啊。
就像,一头牛,要给他自由,松开绳子,那么,他肯定乱跑。
给他一本交通法,让他遵守,享受这份自由,他能享受自由吗?他只能放纵,然后,灭亡。
基督里的自由,就像是这样。松开了我们的绳子,可以享受自由了,只需要服在法律之下,就可以永远的自由生活。
但,这对我们来说,并不容易。因为,只有法律,就等于,没有法律。
对牛来说,只有法律,就等于没有法律,因为他看不懂。或者说,他看了,也不在意。
对人来说,也是这样。人连看都不看。看了,也不在意。只有拿绳子拴着他们,拿鞭子赶着他们,他们才能注意。只有法律,对人们来说,就等于,没有法律。
于是,神的方案,是拣选。都松开绳子,给予自由。然后,再看看哪一头牛,真能遵守法律,那就可以,成为他国度的百姓,一直享受自由。不至于,灭亡。
神不把他的国度,赐给所有人,并不是他太小气抠门,而是,他的国度,永恒的国度,不适合,必死的人。必朽坏的,不能承受不朽坏的。不是神不给,而是,人承受不了。
就像,高度发达的城市交通,不适合牛在其中生活。这是为了牛好,因为,他承受不了那种生活。
有谁,能承受,不朽坏的国度,永恒的生活呢?那么,他必然,在自由中,自限。没有人管着他,他却服从,法律的掌管。其实,就是他自己管辖着他自己,让他自己,服从法律。
只有法律在统治,却不至于,成为没有法律统治,因为,人们非常尊敬法律,甚至,非常喜爱法律。
看哪,竟然还有人,喜欢法律。这就是神要的人,适合一种,只有法律统治的生活。
诗篇 1-2 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,昼夜思想,这人便为有福。
只有法律统治,却不至于,成为没有法律,因为,就算没有人管他,他自己,喜欢被那样管着。真有意思。
只有法律管他,就等于没有人管他,但,他却就是喜欢,被那样管着。
自由,却不至于,成为放纵,因为,就算自由,他自己,却仍然,喜欢限制。
自由,就等于可以放纵,但,他不喜欢放纵,他就是喜欢,在限制中,生活。
基督里的自由,只有法律统治的国度,不至于成为放纵,不至于成为没有法律,因为,其中的百姓,都带着点,自我限制,自我折磨。
没有人管辖他们,但,他们却带着点,自我管辖。他们,才是适合神的国度的百姓。就像,一头松开绳子的牛,竟然还能遵守交通法,那么,高度发达的城市道路,也能适合他。他能承受。
神爱世人,他并不是因为抠门,才不把他的国度给予所有世人。他如果不给,只有一种情况,就是,对人,不好。人如果承受不了神的国度,他强行给人,强行把人带到神的国度,那么,人也只能,当场灭亡。
神爱世人。但,基督的国度,那自由的国度,只适合于,喜爱神的律法的人。看哪,自由,他们还喜欢律法。他们确实,适合自由。阿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