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666.定义的权力,定义定恶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看到了外邦人相信耶稣,是在“抢夺犹太人的犹太人”。耶稣是犹太人的王,而外邦人,比犹太人,更加热情的信从了耶稣之后,就理所当然,成为了耶稣的百姓,犹太人。
天国属于犹太人,这是犹太人很自豪的事情。我们也同意,天国属于犹太人。但,我们接下来,定义了,什么才是犹太人,不是按照肉体基因来判断,而是,按照灵魂基因,来判断。
那么,我们定义的有效吗?当然无效。除非神活着,能看到人的灵魂。而那时,如果他按照人的灵魂基因,来判断,谁是犹太人,那么,肉体的犹太人,他们定义自己是犹太人,就无效了。
什么才是犹太人,这种定义,也是,什么是义人,的定义。犹太人觉得,按照肉体基因,他们是义人。但我们觉得,凭什么按照肉体基因呢?义人与否,应该按照行为来判断。行为,出于思想。
我们觉得,应该察看每一个人的思想,以及对应的行为,来判断,义人与否。而不是按照肉体基因来判断。并且,如果能这样,那么,就达成了,我们想要的,公平。而不是犹太人想要的,特权。
每个国家都有特权阶级,他们的儿女,生来就比别人更高级。但,神的国度,理当是个例外。
因为,所有国家都要灭亡,唯有神的国度,永存。一个永存的国度,理当,完美。
那么,这样的国度,存在吗?我们希望他存在。这原因,基本上就是因为,我们不是生来的特权阶级,这导致了,我们想要,一个公平公义的国度,存在。
如果我们是生来的特权阶级呢?那我们估计就会觉得,哪里有什么特权,很公平的,不是吗?公平,这个单词,谁都能说。但,什么是公平,大家的理解,或者说,定义,并不相同。
定义的权力,也是定义,定恶的权力。只要人有了定义的权力,那么,就能把黑的,说成白的,把白的,说成黑的。把善,定为恶,把恶,定为善。定义的权力,也是,定义,定恶的权力。
我们都在说着同样的话,但,其中每一个单词的定义,都完全不一样。我们和犹太人,同样说着,神的百姓,但,定义,并不相同。我们所有人都在说着公平,但,定义,却完全不同。
于是,我们看着同一本圣经,但,所理解的,完全不同。因为,对每一个单词,每一个相同的单词,我们都有着,不同的理解。
在圣经的不同翻译本上,这种理解的不同,就在字面上,表现了出来。就连翻译之后所用的单词,都完全不一样了。几乎就是两件事情了。一些巧妙的定义,就在此,决定了,我们对神的话语的,理解。
就像,犹太人一直觉得,自己在遵守律法。但按照被他们逼迫的人来定义,他们是不遵守律法的。
尤其是大祭司,大祭司,是遵守律法的吗?耶稣和保罗都觉得,不是。
约翰福音 18-22 耶稣说了这话,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,说:“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?”
约翰福音 18-23 耶稣说:“我若说得不是,你可以指证那不是;我若说得是,你为什么打我呢?”
使徒行传 23-2 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。
使徒行传 23-3 保罗对他说:“你这粉饰的墙,神要打你!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,你竟违背律法,吩咐人打我吗?”
面对大祭司,耶稣和保罗,都给足了尊敬。但,大祭司,却让人,打那些受他审判的人。耶稣反对大祭司的做法,保罗直接开骂。然后,得知是大祭司后,保罗认个错。他说,他不知道那是大祭司。确实,那种人,竟然是大祭司,确实难以知道。
大祭司,可以说是律法的代表人。他的角色,应该是一个活着的律法书,才对。他负责律法的最终解释权。但,耶稣和保罗,都觉得,大祭司的做法,不合律法。
那么,谁能定义律法呢?当然是大祭司。于是,耶稣和保罗,被杀了。大祭司,仍然,作为大祭司,掌权。
看哪,耶稣和保罗,输了,不是吗?虽然在外邦人中,他们赢了,赢得了很多外邦人,但,直到今天,在犹太人中,他们仍然是输了。彻底的输了。
虽然我们觉得,耶稣和保罗,是对的。但,我们来定义对错吗?在犹太人的定义中,他们始终是错的,甚至,是该死的,不当活的。
同样一个人,但,不同的人,对他的看法,完全不一样。同样一个单词,也是如此,不同的人,对他的看法,完全不同。
神对我们的语言的变乱,不仅是在语言的外壳上,变乱了我们的语言,让我们有的说这种语言,有的说那种语言。
神对我们的语言的变乱,更是在语言的内核上,在我们的思想上,就变乱了,我们的理解。就算我们说着同一种语言,同一个单词,一模一样的字,我们的理解,也完全,不一样。这就是,语言的变乱,让人无法合作,完成一个大工程。
变乱的语言,从我们的思维开始,让我们的思想,变乱。于是,我们天然的渴望,就不一样。就像,我们都渴望天堂,“天堂”这两个字一模一样。但,伊斯兰教徒,他们渴望的天堂,代表着他们的欲望,我们渴望的天堂,代表着神的圣洁。
我们都在说着天堂,但,定义,完全不一样。我们都在喊着主,甚至,伊斯兰教徒的主,他们称为真主,这表明了,他们定义了,他们的主,是真的。也就是,别的人喊的主,是假的。不就这个意思吗。
我们都在喊着主,但,定义,完全不一样。
伊斯兰教徒直接明着说,他们的主,是真主。但,就算他们称他们所拜的主是真主,他们彼此之间,对真主,这一单词的定义,也完全不相同。他们内部,也有纷争。
我们语言的变乱,注定了,我们永远是一盘散沙,永远不可能真正的合作起来。除非,一部分人的语言相同,或者说,思想一样,那么,他们就能组成一个联盟。
至于,思想不一样,组成的联盟,那就是虚假的联盟,内部各种阳奉阴违,无法合一。
语言的变乱,尤其是在“爱”这个字的定义上,表现的非常明显。
男人常常对女人说爱。但女人常常觉得,男人不爱自己。很明显,他们对爱的定义,并不一样。
这种定义的权力,也就是实际上的,定义定恶的权力。比如,一个人,说他爱神,那么,他就定自己为义了,爱神的人,就是义人。
但如果神说那个人,他不爱自己,那么,神就定他为恶了,因为,不爱神的人,就是恶人。
这双方,对爱的定义,并不相同,那么,谁定义的,有效呢?男人说,他爱女人,女人说,男人不爱他,那么,谁说的,有效呢?
两个人说的一致,才有效。两个人说的不一致,大家都无效。男人说爱女人,女人说男人不爱他,那么,他们说的,都无效。于是,只能分开。
神和人,也是如此。人说,他爱神。神说,人不爱神。那么,双方说的不一致,大家就都无效了,就无法合一,只能分开。
语言的变乱,所影响到的事情,是合作。神之所以变乱人类的语言,正是为了,让人类,无法合作。而合作,是需要双方统一的事情,因此,当我们说的意思不一样之后,就定彼此为恶了,那么,所带来的后果,就是,分散。
创世纪 11-7 我们下去,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,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。”
创世纪 11-8 于是,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,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。
当男人说爱女人,女人说男人不爱自己,这样,他们的语言,就不统一了,于是,他们就分散了。
当人说自己爱神,神却说人不爱神,那么,他们的语言,就不统一了,于是,也就只能,分散了。
当父母说着,爱他们的儿女,但,他们的儿女,却说,父母不爱自己,甚至,不需要说出来,在思想上,觉得,父母不爱自己,那么,他们的语言,就不统一了,于是,只能,分散了。
当儿女觉得,自己很孝敬父母,但,他们的父母觉得,儿女不孝敬自己,那么,他们的语言,就不统一了,于是,只能,分散了。
语言的不统一,语言的变乱,所带来的直接后果,就是,人类,分散了。人类起初是一个大家庭,实实在在的一个家庭。但,因为语言的变乱,导致了,他们从巴别,分散到全地。
而这,也同样代表着,如果语言统一,就能带来合一。因此,统治者们,都试图,让他们统治的地区,使用相同的语言。但,就算语言相同,定义,也常常不同。所以,真正的合作,真正的统一,从来没有得到过实现。
神变乱了人类的语言,让人类,无法合一。
但,神又要求,人类,与神合一。也就是说,人类之间,不要合一,但,要与神,合一。
其实,合一,合而为一,这基本上就代表着,产生了另一位神。神就是一,如果人类能合一,那么,就能在事实上,产生另一个“一”。
但,神不允许。因此,他不让人类合一。他不让人类,合而为一,在他之外,产生另一个“一”。神只允许,人类与神合一,在这个“一”上,大家合一。
于是,神用语言的变乱,打散了所有人。让所有人,都无法合作。直到,一些人,在语言上,与神统一。于是,可以与神合作,与神,合一。
这种合而为“一”,是神所许可的。也只有这个合而为一,才能被神允许。神不允许人类在他之外,合一,神只允许人类,在他里面,合而为一。
于是,当我们都在神的里面的时候,慢慢的,我们的定义,就能统一。我们的思想,变的一致。我们说到一个单词,大家的理解,都完全一致,这样,就能组成神所要的,合一。
打散,再合一,这不是一个无意义的事情。而是,一种筛选。打散之后,筛选出来一部分,与他一致的,来与他合一。这事情,非常有意义。
那么,我们是与他一致的吗?在他出现之前,我们都不知道。
于是,我们彼此不一致,但,都声称,自己与神合一。然后,我们彼此分散。直到,神降临,那时,才能看到,到底是谁,能与神合一。
就像,耶稣,我们认为,至少他自己认为,他是与神合一的。但,很多犹太人也这样认为吗?很明显,并不是。
直到他降临,他才能证明,他是与神合一。但在此之前,他只能,与犹太人分散。因为他和犹太人的思想,不统一。
与神合一,也是代表着,一种义。到底谁是与神合一的,也代表着,到底,谁是义的。
这事情,不到神降临的时候,我们就无法得知。但,在此之前,如果我们的语言不统一,那么,我们就只能分散。如果与神合一,也需要,等到神降临,才能知道,谁,才是真正的,与神合一。
那么,我们目前,能怎么办呢?等着。这就是唯一的答案。
在答案没出现之前,寻求答案,然后,等着,这就是唯一的答案。我们愿他出现,带给我们,真正的答案。阿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