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679.律法的优先级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看到了在这世上恨恶生命,其实,“不是想死,而是想活”的事情。因为,爱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丧生命,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因为这个奇怪的逻辑,所以,如果我们想要保守生命到永生,那么,就得在这世上,恨恶自己的生命。这逻辑很奇怪。因为,我们在这世上的生命,很奇怪。
我们在这世上的生命,直白的说,就是,属于这世界的,肉体。那么,他的奇怪之处,在哪里呢?就在于,我们的灵魂想要的,和这肉体想要的,不一样。
按理说,这肉体怎么想,我们就怎么想。我们怎么想,这肉体就怎么想。但实际上,不是这样。
罗马书 7-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罗马书 7-19 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
我们里面,神的灵,所愿意的,是善。但,这肉体,所愿意的,却是恶。
于是,我们需要用到这肉体行动的时候,他常常,表现出恶,而不是善。
太奇怪了不是吗。于是,一种奇怪的,永生的道理,就得以,被我们理解了,就是,爱惜自己生命的,都该死。但,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,神应该救活他们,给他们一个,良善的肉体。
这肉体里面,没有良善。爱惜这肉体生命的,就是爱惜,没有良善。因此,必要失丧生命。但,恨恶这肉体生命的,恨恶的,是恶,想要的,是善,于是,就要保守生命,到永生。
这肉体不也是神造的吗?为什么没有良善呢?神是良善的,不是吗?
神的意思是好的,这是我们所信的。只是,在这个过程中,有些恶出现,也是我们所承认的。最终意思是好的。
创世纪 45-8 这样看来,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,乃是神。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,作他全家的主,并埃及全地的宰相。
约瑟是被他兄弟们出卖的。但,他兄弟们,不也是神造的吗?于是,约瑟就相信着,差他到埃及来的,不是他的兄弟们,而是,神。
只不过,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就是,约瑟的兄弟们,差约瑟到埃及,没有什么好意,纯粹的作恶,卖了约瑟,仅此而已。神的意思是好的,但,中间的过程,有些恶,出现了。只是,不影响神最终的好意成就。
对于这“没有良善”的肉体,也是同样。神的意思是好的,是要让我们在这肉体之中,寄居,学习,改造思想,改造灵魂。从而,得以永远服侍神。
但,在这个过程中,这肉体的恶,出现了。这肉体想要学习神,服侍神,吗?这肉体的意思,可不是这些。而只是,这肉体的需求。至于,这肉体的需求是什么,看一看动物世界就知道了,就是那些事情,没有别的。
我们却是有灵的活人。于是,我们理当,追求属灵的事情。也就是,肉体之外的,灵魂的需求。更直白的说,就是,对于神的灵的需求。我们的灵,需要神的灵,来教导我们,引导我们,学像神。
学像神,这个过程,需要神的灵,来教导我们。那么,我们根本看不到神的灵,我们能接触到的,神的灵,是什么呢?其实,就是律法。或者说,圣经。
提摩太后书 3-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(或作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”),于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,
这里的,神所默示的,更直接的理解,就是,神所“呼出的”,也就是,灵的意思。或者说风。这都是一个意思。就像,神呼出一口气,给了亚当,就让亚当,成了有灵的,活人。
神所呼出的气息,使亚当,成了有灵的活人。神所呼出的圣经,就成了,那些活人,需要的事情。就像,亚当需要神所呼出的气息一样。
而在神所呼出的圣经中,律法,或者说,摩西律法,占据了主要的角色。甚至,有些犹太人说,摩西律法,就是神,就是神的灵。这和使徒约翰说,话语就是神,是同样的道理。我们也常常说,基督,就是律法的化身。也就是,神话语的肉身。
律法作为神口中所呼出的气息,通过摩西,传达给了以色列人。于是,以色列人,慢慢学习,遵守这律法。他们以为,他们遵守了律法。直到,他们遇见,律法的化身,话语的肉身,就证明出了,他们其实,没有很好的遵守律法。
基督,就是律法的化身,那么,基督,有可能违背律法吗?当然不可能。
但,犹太人却觉得,基督,或者说,耶稣,违背了律法。其实,乃是他们自己,对律法的理解,不对。
我们都知道,耶稣常常,在安息日,医治病人。犹太人按着他们对律法的理解,就觉得,耶稣在安息日医治病人,违背了律法。就向耶稣生气。
但其实,耶稣有可能违背律法吗?并没有。只是,犹太人不理解,律法的优先级。
约翰福音 7-22 摩西传割礼给你们(其实不是从摩西起的,乃是从祖先起的),因此你们也在安息日给人行割礼。
约翰福音 7-23 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礼,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,我在安息日叫一个人全然好了,你们就向我生气吗?
约翰福音 7-24 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,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。”
说基督违背律法,就像说律法违背律法一样,很可笑不是吗?律法怎么能违背律法呢?但,确实有这么一些情况,看起来,让律法,违背律法。也就是,让律法,自相矛盾。
比如,律法要求,守安息日,律法也要求,让他们所生的儿子,在第八天,受割礼。然后,很巧的是,有些第八天,恰好,落在安息日。那么,这割礼,该不该行呢?如果在安息日给人行割礼,好像就冒犯了律法,但如果在第八天不行割礼,更是明确的冒犯律法。
于是,犹太人的实践,就是,在安息日,也要给人行割礼。这样,免得违背律法。也就是说,在犹太人的实践中,他们认为,割礼的优先级,高于安息日,因此,安息日行割礼,不算违背安息日。
然后,耶稣就给出了他的证明,就是,他在安息日,叫一个人全然好了,这难道是违背安息日吗?行善,不更是神律法的要求吗?不比行割礼,还更重要吗?就这样,耶稣证明了,自己没有违背安息日。因为,行善的优先级,相比于割礼,更高。
基督当然不可能违背律法,只是,他更明白,律法的优先级。
安息日,当然要守,但,怜悯,更是神所要的。优先级更高。
路加福音 13-15 主说:“假冒为善的人哪,难道你们各人在安息日不解开槽上的牛驴,牵去饮吗?
路加福音 13-16 况且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,不当在安息日解开她的绑吗?”
那些人遵守安息日,却仍然,在安息日,解开牛驴身上的捆绑,让牛驴去喝水。
然后,他们责备耶稣,在安息日,解开人身上的捆绑。他们有资格责备耶稣吗?
他们自己的实践,表明了,他们认为,怜悯牛驴,这份怜悯,高于安息日。
那么,怜悯人,不比怜悯牛驴,优先级更高吗?这优先级,更是高于安息日。
当然了,有些人安息日吃喝快乐,这在神面前,有什么可蒙悦纳的呢。
耶稣是在安息日,怜悯人,医治人。这事情的优先级,是高于安息日的。
律法常常有这样的优先级排列。这导致了,人们常常判断失误,觉得,没有违背律法的人,违背了律法。
其实是因为,律法本身,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有这样的,矛盾之处。就像安息日,和第八天的割礼,有些第八天,恰好,落在了安息日。
因此,律法在这些冲突之中,表明了,他的优先级。就像,割礼的优先级,高于安息日,因此,如果第八天的割礼,落在了安息日,那么,仍然,要执行,这就不算是冒犯安息日。
在律法的自相矛盾之中,律法的化身,告诉了我们,什么是优先的,什么是次要的。
马太福音 12-7 ‘我喜爱怜恤,不喜爱祭祀。’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,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。
怜悯,是神所要的,献祭,也是神所要的。一般情况下,没有冲突。但在特殊情况下,就会产生冲突。
比如,要把祭物,献给神,同时,旁边有人,快饿死了。这时,只有一份祭物,是烧掉献给神呢?还是,给人吃呢?优先级很明确,神喜爱怜恤,不喜爱祭祀。
其实,祭祀,就是神所定的,不是吗?是这样的。那么,是神自己,定出了自己不喜欢的规矩,是吗?
并不是神不喜欢祭祀,而是,在怜悯和祭祀的冲突之中,神喜爱怜悯,不喜爱祭祀。
当我们引用完整的这句话,就能看出来逻辑关系了,不是要这个不要那个,而是,要这个,胜过那个。
何西阿书 6-6 我喜爱良善(或作“怜恤”),不喜爱祭祀;喜爱认识神,胜于燔祭。
怜恤,祭祀,这些,都是神所定的。但,神在其中,有更喜欢的,有次喜欢的。
在优先级上,要排列好。更重要的,是必要做的,不可不做的。至于,次要的,先把重要的做完再说。如果还有余力。
诗篇 51-16 你本不喜爱祭物,若喜爱,我就献上;燔祭你也不喜悦。
诗篇 51-17 神所要的祭,就是忧伤的灵。神啊,忧伤痛悔的心,你必不轻看。
诗篇 51-18 求你随你的美意善待锡安,建造耶路撒冷的城墙。
诗篇 51-19 那时,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,并全牲的燔祭;那时,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。
在这里,非常清楚的表明了,优先级顺序。说,你本不喜爱祭物。燔祭,你也不喜悦。你所要的祭,就是忧伤的灵,痛悔的心。
然后,又说:那时,你必喜爱公义的祭,和燔祭,并全牲的燔祭,那时,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。前面说了神不喜爱,后面,又说,神必喜爱。这就是优先级顺序。不把重要的做完,就做次要的,神不喜欢。但,先把重要的做完,再做次要的,神必喜欢。
我们再用法利赛人刷盘子的事情,来作为例子。重要的,是刷干净盘子里面。次要的,是刷干净盘子外面。
法利赛人刷盘子,只关注次要的,把外面,刷的干干净净。于是,让神不喜欢。神是不喜欢人刷干净盘子的外面吗?不是这个意思,而是,先把重要的,做了,然后,再做不那么重要的。
那么,不那么重要的,是不是,不做,也行呢?
如果人没有余力,那么,不做,当然也行。神满有怜悯。但,如果人有余力却不做,在神面前,可找什么借口呢?
有些人,把盘子里面刷干净,就累倒了。那么确实,已经很好了。盘子里面刷干净就行了。外面不重要。
但,如果他把盘子里面刷干净了,还有余力,却不愿意刷干净盘子的外面,这就有点过分了。外面确实不重要。神看的是里面。但,如果有余力,搞一下外面,却不愿意,就很过分了。
在优先级顺序上,神看的,是里面。
人看的,是外面。
人,神的形象。我们可以不在乎神的形象怎么看我们吗?只要在意神怎么看,就行了,是吗?我们难道,不要和别人打交道吗?我们难道,不要和别人,共同组建神的身体吗?
神的使者,也常常,表现为人。我们难道,不在意神的使者怎么看吗?
在优先级顺序上,当然,首先,重要的,是里面,神看的。
但,之后,就是其次的了,就是,人看的,是外面。包括,神的使者。
有些人,搞错了优先级顺序,只关注次要的,这是让神很生气的。神不喜欢。
而有些人,都已经把最重要的做好了,那么,再做好次要的,不更好吗?神必喜欢。
耶稣不是因为行善,就不守安息日了。他仍然,在安息日中,可行善的时候,行善。
然后,没有这样的机会的时候,耶稣难道是在安息日去吃喝玩乐吗?他比任何人,都更加完美的,遵守了安息日。做好了最重要的,以及,做好了,其次重要的。这就是,完美。
基督作为律法的化身,他与律法的冲突,都是律法的,内在矛盾。律法与律法,相冲突。
这时,律法的化身,告诉了我们律法的优先级,让我们,优先,去做那最重要的。然后,再去做次要的。
神不喜欢次要的,神更喜欢,重要的。
但,当人做好了重要的,再去做次要的,那时,神必喜欢。愿神怜悯我们,打造我们,成为他所喜欢的人。阿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