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682.一位主,两种使徒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看到了“被王咒诅的重臣”,大将军约押,他被王重用,是因为他的能力,甚至大卫认可他,比自己刚强。但,他被王咒诅,则是因他作的恶。因此,大卫很公义的对待了约押,按着他的能力,重用了他,按着他作的恶,报应了他。
将来神也会这样,公义审判每个人。所有事情,一码归一码,审判的清清楚楚。
但为了拯救,神预备了完美的羔羊耶稣。约押的后裔,被咒诅的他们,都能得到拯救。
撒母耳记下 3-29 愿流他血的罪归到约押头上和他父的全家;又愿约押家不断有患漏症的,长大麻风的,架柺而行的,被刀杀死的,缺乏饮食的。”
约押的后裔,是被咒诅的,但,看这些咒诅,耶稣来,其实,恰好,就是拯救人,脱离这些咒诅。
大卫只是王,不是羔羊,因此,他只能公义审判人的罪恶,却无法救赎人脱离罪恶。然而,耶稣能。他不仅在将来作为王,公义审判,他还是,神预备的羔羊,救赎人,脱离罪恶。
为了让这份救恩,拯救到更多的人,他差遣了使者,去传他的名。为了拯救,也同样,是为了定罪。人若信了他的名,这赎罪祭,就对人生效,遮盖人的无心之罪,不再提。
但,人若不信,那么,人既然不信完美的羔羊,就需要自己像羔羊一样完美才行。他不依靠耶稣,他只能依靠自己,像耶稣一样完美才行。有人能吗?我们相信,神只打造了一个耶稣,没有第二个。
为了拯救,完美的羔羊,耶稣的名,被传向了所有人,作为赎罪祭,向那信他的人,提供一份无心之罪的遮盖。
而为了传耶稣的名,神预备了两种使徒,向两种不同的人,传耶稣的名。虽然只有一位主,但,使徒,却有两种。因为,传道的对象,有两种。
加拉太书 2-8 (那感动彼得,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动我,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。)
传道的对象有两种,一种,就是,耶稣本国的人,犹太人,受割礼之人,守律法之人。
另一种人,就是,别国的人,没有律法,没有割礼,什么都不知道的人。外邦人。
因为有两种传道的对象,所以,主预备了两种使徒,一种,是彼得类似的使徒,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。另一种,是保罗类似的使徒,为外邦人作使徒。
而这两种使徒,他们的教导,也是有着很大的差异。按照保罗的观点来说,向没有律法的人,就作,没有律法的人。他的教导,向没有律法的人,也是这样的,没有律法的教导。
关于保罗的争议很大。在保罗的时代是这样,在如今的时代,还是这样。大家为保罗的教导,议论纷纷,因为,他的教导,充满了废律法的观点。或者说,律法完成了,结束了,之类的观点。
保罗是真的觉得,基督的到来,带来了一个新的时代。从前的规条,都已经过去了。不用再遵守了。只需要,信耶稣,就行了。不得不说,这个道理,非常适合外邦人。因为,外邦人,本来就不遵守那些。
但,关于废除律法,耶稣自己是怎么说的呢?他的到来,带来了一个新的时代,废除了那些律法,是吗?
有些人以为是这样。犹太人中,有很多人,以为基督来,会废了律法。但耶稣却说,不要这样想。
马太福音 5-17 “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;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。
他来,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,而是,要成全。
耶稣自己,说了不废律法之后,又说了一些内容。意思就是,律法不是不可以废,律法,可以废,但,人要付出点代价。
马太福音 5-19 所以,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,又教训人这样作,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;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,又教训人遵行,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。
耶稣自己,虽然没有废掉律法,但确实,指明了,律法,可以废。只是,要付出相应的代价。就是,要在天国,被称为:最小的。如果人想废律法,那就要作好准备,准备好,被称为:最小的。
很明显,耶稣召保罗为使徒,传道给外邦人,确实,是让保罗,在传道给外邦人的过程中,向没有律法的外邦人,废了律法。因为,耶稣在最后最后,才召了保罗,让他甘心被称为:最小的。
哥林多前书 15-8 末了,也显给我看。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。
哥林多前书 15-9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,不配称为使徒,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。
耶稣真是最后最后,才召了保罗,为使徒。在使徒中,保罗就被定为了,最小的。
并且,保罗从前是逼迫耶稣的,因此,保罗更是,很乐意,被称为,最小的。
废律法的代价,保罗已经支付了,因此,保罗废除律法,确实,没有任何问题。
但,愿意像保罗这样干的使徒,不多。毕竟,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被称为“最小的”。跟随在耶稣身边的使徒们,没有一个想这样的。他们都争着,在天国为大。只有保罗,最为谦卑,甘心称自己为“最小的”。
我们从耶稣的话中,可以看到,律法,不是不可以废,只是,会被称为“最小的”。这是代价。
保罗确实,付出了极大的代价,传道给外邦人。甚至自己,被犹太人逼迫。保罗知道自己被逼迫的原因,不是因为传耶稣,而是因为,废律法。
加拉太书 5-11 弟兄们,我若仍旧传割礼,为什么还受逼迫呢?若是这样,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。
保罗知道,如果他仍旧传割礼,这代表着的,是一整套的律法,那么,他就不会受逼迫了。
保罗知道,十字架讨厌的地方,不是救恩,而是,废律法。保罗认为,律法的化身,基督,被钉在十字架上,律法,也就被钉在十字架上了,废除了。只是,很多犹太人,难以认同他的观点。
不仅是保罗在传耶稣,很多犹太人,都在传耶稣。但,虽然只有一位耶稣,却有两种使徒:保罗这样的,主张废律法的使徒,和别的,主张守律法的使徒。
别的使徒,也传耶稣,只不过,主张着,守律法。
加拉太书 6-12 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,都勉强你们受割礼,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。
传耶稣的人,有保罗,和别的使徒,两种。保罗是说,不用受割礼。但别的人,传耶稣,也让信耶稣的人,受割礼。保罗说那些人是: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。
保罗认为,这十字架,已经废了律法。但很明显,和他观点一样的人,不太多。
歌罗西书 4-11 耶数又称为犹士都,也问你们安。奉割礼的人中,只有这三个人是为神的国与我一同作工的,也是叫我心里得安慰的。
在保罗自己的记录中,和他一样作工的,只有三个人。也只有这三个人,是叫他心里得安慰的。
这两种使徒,一种,是保罗,和这三个人类似的,另一种,就是,其他的人。包括,彼得,雅各,约翰,之类的使徒。他们都比较推崇律法。就像彼得,在异象中,有律法上不可吃的食物,给他,他也不吃。“主所洁净的,你不可当作不洁。”但,他就是不吃。
只有保罗,比较大胆,主所洁净的,给他,他就敢吃。虽然是废了律法,但,他敢废。
使徒中最小的,也是胆子最大的。甚至,他知道犹太人为此逼迫他,他仍然,废律法。
其实,在保罗的观点中,不是保罗要废了律法,而是,基督的十字架,已经废了律法。
以弗所书 2-15 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,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,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
以弗所书 2-16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,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,与神和好了,
保罗认为,是基督,在十字架上,灭了冤仇,废掉冤仇,就是,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。
也就是说,彼得他们传耶稣,不废律法,是因为,耶稣不是要废律法而来,而保罗传耶稣,废律法,是因为,耶稣死在十字架上,就废了律法上的规条。一位耶稣,两种使徒。
为了两种百姓,他预备了,两种使徒。
向没有律法的百姓,他甚至,预备出了,废律法的使徒。这样,让没有律法的百姓,信耶稣,不会有任何障碍。只要信,就行了。至于,律法嘛,废律法的使徒,自己为人,“循规蹈矩,遵守律法”,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。看来,最小的使徒,也并不甘心,当最小的。
哥林多后书 11-5 但我想,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。
虽然他自称为最小的使徒,但其实,他并不甘心,当最小的。
那么我们呢?但不管怎样,最小的也罢,最大的也好,在天国里,我们同是,他的百姓。愿他怜悯我们,恩待我们。阿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