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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稣啊的历史

S688.律法中的永恒关系

S688.律法中的永恒关系

平安,我们继续我们的救恩的历史,救恩的历史,就是耶稣的历史,耶稣的名就是,יהוה 是救恩。他是我们的救恩。
在上一篇的内容中,我们看到了“大使徒的教导”,从来都是教导人遵守律法,连律法中最小的,都没有废掉。至于,有人读到了,保罗的书信,废了一些律法,那是他们读错了。保罗没写错,他们读错了,强解保罗的书信,自取沉沦。

律法,是永远立定的。包括,其中的,好像只适合于这世界的律法。众所周知,当我们到了神的国度之后,原来的关系,都消失了,取而代之,是一个永恒的,新关系,只与神,有关的关系。
比如,夫妻的关系,到了神的国度,就消失了,那么,不可行淫,这律法,还成立吗?当然成立。因为,神就是我们的丈夫。那是永恒的,夫妻关系。

律法是永远成立的。就算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消失,与神的关系,却永远,不会消失。
那么,当我们在世上的时候,就有了,两份关系,不是吗?与人的关系,与神的关系。这两份关系。

当有了两个的时候,谁也无法保证,这两个,不会有冲突。我们在世上的生活,就常常,陷入了这种冲突之中。
众所周知,神是我们的丈夫,因此,我们要听从。这是我们和神的关系。但,当和人也有这关系的时候,冲突,就有可能,产生了。因为,有了两个丈夫。这两个丈夫,并不一定,是完全一致的。

人与妻子,丈夫,父亲,母亲,儿女,兄弟,等等的关系,都是这样。当人只有一份关系的时候,那好说,一般不会有冲突。
但,当人在这些关系上,有了两个的时候,就难免,会遇到冲突。那么,怎么解决这些冲突呢?耶稣的选择,是,只有一个。

耶稣在这地上,当然,有这地上的,一份关系。这是属于这世界的。
耶稣还有一份,属于,天国的关系。就是,在神面前的。那么,耶稣怎么处理,这其中的冲突呢?两份关系,必有冲突,耶稣的处理方案,是怎样的呢?就是,只有一份关系。没有这世界的关系,只有,在神面前的,天国的关系。

马太福音 12-48 他却回答那人说:“谁是我的母亲?谁是我的弟兄?”
马太福音 12-49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:“看哪,我的母亲,我的弟兄。
马太福音 12-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、姐妹和母亲了。”
马太福音 23-9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,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,就是在天上的父;

我们有两份关系,就难免,会产生冲突。就像一个女人,有两个丈夫,就像一个男人,有两个妻子,这两个之间,不冲突的情况,也不是没有,但,一般来说,会有冲突。
在两份关系的冲突之中,耶稣的选择,是,只有一份关系。

有很多外邦人,在这两份关系的冲突之中,非常痛苦。因为,他们有两个丈夫,两个妻子,两位父,两位母,两种弟兄。并且,常常观点不一致。这让他们,在其中,被拉扯,非常痛苦。
但,有一份安慰,神给予了世人,就是,这世界的一切,都会结束。只有在神面前的一切,才能永恒。只有和神的关系,才能永远。

那么,这世界的关系,暂时的关系,既然不能永恒,干脆,早点结束,也行吗?
倒不是不行。只是,会成为,“怪人”。

彼得前书 4-4 他们在这些事上,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,就以为怪,毁谤你们。

在这里,是说,当你们,不与他们,继续,走同一条路的时候,他们就以为怪,毁谤你们。
因为,这是一种,背叛。当人放弃和神的关系的时候,就在神眼中,为恶。那么,当人放弃和人的关系的时候,就在人眼中,为恶。这是合理的。

这两个关系,我们放弃哪一个,就要被哪一位,定为恶。这也是放弃的困难之处,因为,我们不愿意,被毁谤。
或者说,我们不愿意,承受恶名。

但,哪里有无代价的好事情呢。不愿意承受恶名,那就得,承受一点,恶事了。就是,在两个关系之中,被拉扯,承受这种恶事。
我们都想要有好名声,为此,我们在神面前,与神,维持着关系,我们在人面前,与人,维持着关系。为要,在神和人面前,都有好名声。

但,在神面前的好名声,是有着永远的赏赐的。在人面前的好名声,人能给予什么赏赐呢?
只是害怕,被人毁谤为恶,是吗?既然想要人面前的好名声,那当然,要付出点代价。就像,我们想要神面前的好名声,愿意,付出一生。

律法是永恒的,对父母的孝敬,对妻子的爱,对丈夫的忠诚,这些律法,都是永恒的。
这些关系,也必然,要是永恒的。当然,我们指的,是永恒的。

当人有贪心,又想要永恒的,又想要暂时的,那么,多受点痛苦,是应该的,不是吗?因为,多得到了。
当人又想在神面前,得到好名声,又想在人面前,得到好名声,的时候,多付出一点,也是应该的。甚至,应该,按着他想要讨好的人数,加倍,他的付出,也理应,加倍。这是合理的。

但,那些别的,都不能永恒。与其讨好那些,必要结束的关系,倒不如,专注于,永恒的关系。
谁才是要与我们永远同居的那位呢?与其讨好别人,不如,专心,讨好他,因为,我们是要和他,永远同居。我们愿他来,接我们,到他那里,和他,永远同居。阿门。